@阜阳人注意啦!
严查来了!
阜阳启动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
为推进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为,自9月开始,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活动。
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
对全市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严禁生产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严查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照新标准生产等各类违法行为。
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
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强电子入网经营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和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力度。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在严查生产销售环境的同时,我市还将积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及时互通共享产品信息和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强化与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监管机制的联查联动,防止假借电动摩托车名义生产、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
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专项整治过程中,我市将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充分发挥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加强缺陷电动自行车产品调查,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链接:什么样的电动车符合新国标
新国标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和电摩电轻新标准实施后,有三类电动两轮车是允许上路的,分别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当然,前提是三类车满足各自的标准。
电动自行车需要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25km/h,电机功率≤400w,电池电压≤48v,整车质量≤55kg。
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车速≤50km/h,电池规格不受限,整车质量可以≥55kg,属于机动车,不允许载人。
电动摩托车的最高车速可以>50km/h,电池规格不受限,整车质量可以≥55kg,属于机动车,允许载人,而且可以载一名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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