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超越迷惘,寻找到自我存在的意义

2019-09-23   丁明念响

英国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创作的长篇小说《刀锋》是英首次出版于1944年。

小说的主人公拉里因为战争参军了,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热爱生活并视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毛姆在晚年远渡重洋在美国游历期间写的这部小说,将自己对世界和人生的思索凝聚于这部作品中,书中有他自己的心路历程的影子。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对人生意义和自我存在意义的追寻。

毛姆一生著作较多,出名的如《月亮与六便士》、《面纱》及自传体的《人生的枷锁》,在这所有作品中个人最欣赏的主人公则是拉里,虽然他从世俗醒来变得有点迷惘,类似于海明威笔下美国迷惘的一代,但拉里可贵的是知道这种迷惘,并最终找到人生的意义。

若以拉里的人生阶段来说,借用唐代禅宗大师青原惟信说的一段话来形容:

据佛教禅宗史书《五灯会元》记载,其原文如下:老僧三十年前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即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前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

再通俗解释一下可以用佛教小故事来说明:

小和尚问老和尚,你年轻的时候你在干什么呀?

师傅说,我就是砍柴挑水做饭啊。

那你得道之后又你干什么呀?

师傅说我还是挑水砍柴做饭;

那你有啥区别呢?

师傅说有区别,我年轻的时候是砍柴的时候想着挑水,挑水的时候想做饭。现在我开悟得道了,砍柴的时候就砍柴,挑水的时候就挑水。

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若是没有战争,拉里的人生可能与其他人并没有两样,在战争前,拉里是个可爱的小伙子,和伊莎贝尔相爱,和其他朋友们外出,在所有人的眼中,他是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对生活充满了热情。

如同《功夫》里杨过和小龙女看着阿星说:如果他能好好读书,我看他将来不是医生就是律师。

此时的拉里是个好小伙子,在艾略特的眼中,拉里是一个极其平常的青年,毫无社会地位,没什么理由不遵从他本国共同遵从的习惯。所以按照人生的轨迹来算,起码拉里也是这样认为的,只要跟随着美国崛起的大潮,勤勤恳恳,孜孜不倦的工作,成为一个富裕的人,过着充实的物质生活,然后取伊莎贝儿为妻,再养几个小朋友,其乐融融的过完这一生。

拉里的第一种状态其实是许多普通人的一生,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如同中国普通老百姓经常说的: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是一种朴素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并没有多低俗。

如今随着时代进步,旅游变得普通起来,放在以前,曾经乡村中的许多老人,从生到死,有的人跑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他们一辈子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在自己热爱的土地上耕耘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并没有其他多少关心的事,只是关心庄稼的收成好不好,关心孩子们的健康问题,然后过得自己的小日子罢了。

牛郎织女的理想也是我挑水来你浇园,这样的朴素人生观是许多人自然的追求。

但是战争来了,拉里去了战场,战场也许杀死不了一个人,却可以改变一个人拉里回来了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正如纳尔逊医生说的:我想总懂得一点,这次战争使拉里变了。他回来时羽纱 是他走时那样的人,也不是说他年纪大了一点,他不知道碰上什么事情,连性格都变了。

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从战场上回来的拉里变得寡言起来,或者说在他人的眼中变得有点厌世,所以当毛姆看着拉里在图书馆中坐了一整天看书时就觉得拉里哪里有点不同,但是具体不同说不上来,因为当毛姆遇到拉里时,拉里已经从战场上回来,开始进入了人生中的第二个阶段: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此时的拉里,如同海明威的那本小说《太阳照常升起》以引用格特鲁德·斯坦因一句话来起篇:你们皆是迷惘的一代

格特鲁德·斯坦因是美国文学评论家,提出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现的美国一类作家的总称为迷惘的一代,共同表现出的是对美国社会发展的一种失望和不满。他们迷惘,是因为这一代人的传统价值观念不再适合战后的世界,可是他们又找不到新的生活准则。他们认为现实才是真理,可现实很残酷的。于是他们按照自己的本能和感官行事,竭力反叛以前的理想和价值观,用叛逆思想和行为来表达他们对现实的不满。

其中的代表人物当属海明威,只是他自己最终没有走出迷惘,1961年7月2日,海明威在爱达荷州凯彻姆的家中用猎枪自杀身亡,享年62岁。

毛姆本人经历过一战,在二战期间到了美国才写下这部《刀锋》,可以说拉里的人生状态也是毛姆自己曾经的状态,对于美国充满了疑惑,正如拉里最后要离开美国去欧洲追求所谓的真理,而巴黎则是艾略特眼中文明人应该呆的地方,但是巴黎丰富的夜生活、没完没了的宴会,巴黎在拉里的眼中和美国并没有两样,最终在巴黎呆了两年之后,拉里依旧要选择逃离,虽然他依旧迷惘,但是他却是比那些迷惘一代出色的一点在于,他想找出迷惘的原因以及如何达到人生真谛的彼岸,为了达到这个彼岸,只能和伊莎贝尔解除婚约,继续自己的追求之旅。

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

按拉里的说法,他在欧洲晃了数年膀子,并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最后他在印度呆了五年,在这五年中,遇到了对的人,终于明白自己想要追求的是什么。

正如这部小说扉页上《迦托——奥义书》的一句话:一把刀的锋刃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拉里遇到了《奥义书》,并且理解了其中的真义,拉里用自己的一段话来解释:不再堕入轮回。根据吠陀经义,真我,即他们称作阿特曼而我们称作灵魂的,与身体及其感觉,与心灵及其智力,都不相同;它不是绝对的一部分,因为绝对由于是无限的,就不能有部分而只能是它本身。灵魂不是创造出来的;它亘古以来就有了,而当它终于解脱掉愚昧的七重蒙蔽之后,就会回到它原来的无限去。它就像海里蒸发起来的一滴水,在一场雨后坠进水潭,然后流入溪涧,进入江河,通过险峻的峡谷和广袤的平原,迂回曲折,络石萦林,终于抵达它所由升起的无垠大海。

这段话很深奥,最后毛姆问拉里最后要做什么时,拉里说了一句简单的话,大家就都明白了:回美国去,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所以聪明的伊莎贝尔听说拉里散发了所有钱财,回美国时,聪明的她终于明白她已经完全失去拉里了,因为拉里已经和她不在一个境界说话了,所以她大哭了一场,算是与过去告白。

拉里要追求的是自我的完善,这种自我完善在哪个国度都是可以追求的,只不过美国是生他养他的地方,总是要回去了,当精神达到一定境界的时候,就不一定要在乎去什么地方,呆在什么地方了。

拉里的最后境界也是前面故事中和尚的最后境界,开悟得道了,砍柴的时候就砍柴,挑水的时候就挑水。

中国有一句古语就是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若真的达到物我两忘的心境,即使是最世俗的市朝中也能排除嘈杂的干扰,自得其乐。

若是这样说来,近年来火热的终南山隐居到底是逃避还是真正追求自我提升的境界,据说在这些隐居人当中有不小90年因为创业失败或是恋情受挫而选择归隐山林的,那么这样的隐忧其实只是想依靠环境来解决问题,以隐忧为借口达到逃避现实的盾牌。

在现代社会中,自给自足的日子基本上变为不可能,曾经不是有报道终南山那些破旧的房屋也因为隐居人增加后房租水涨船高,结果一些隐居的人不得不逃离,若是没有基本财富的支撑,如何能够隐居下去?

拉里回美国并不是再晃膀子了,而是当一个出租自己的汽车的司机,另外时间再做点别的人,满足基本的物质需要就成,然后开始美国的游历。

正如毛姆说的,他是尘世中人,无法做到拉里那样。

拉里已经如他自愿的那样,藏身在那片喧嚣激荡的人海中,不再彷徨,不再迷惘,在游历中追求自我的完善,找到了人生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