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济宁市召开全市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徐国钧,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马树华主持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张茂瑞传达了人社部批复意见、省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济宁市《改革试点方案》,任城区、邹城工业园区和山东经典集团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2019年下半年,人社部在全国重点筛选了8个地区开展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济宁市是全省唯一一家。2019年12月,人社部批复同意我市试点方案,刘家义书记、龚正省长、于杰副省长对人社部批复分别进行了批示阅示。2020年2月济宁市《改革试点方案》出台,试点分为4个阶段,明确8项改革任务,推动形成“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完善,民主协商体系全面覆盖,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执行有力,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体系便捷高效,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功能完备”的工作格局,努力打造和谐劳动关系“济宁模式”。
市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设分会场。
工作重点
立足济宁实际,发挥比较优势,确定8项改革任务: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治理、微循环”机制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大治理”工作体制,建立向基层延伸下沉的公共服务“微循环”模式,构建多层级、立体式协调工作体系;
2.实施“和合共生”优秀传统文化铸魂工程
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转化应用,建设具有鲜明特色、凝聚人心和强大内生动力的劳动关系和谐文化;
3.创新“区域性、行业性”劳动关系集体协商机制
加强协商主体建设、制定集体协商导则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提升集体协商水平和质效;
4.建立“劳动监察在线365”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常态化监管、全天候监测,构建全方位监察治理格局,实现根治欠薪总目标;
5.完善“和为贵”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
深化“和为贵”调解品牌建设,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调解机制,形成企业自主预防、劳资双方有效协商、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工作格局;
6.实施安全生产“素质固安”工程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建共享”安全生产氛围;
7.创新职业技能培训与提升机制
加快推进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培养企业紧缺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实现企业用工良性循环;
8.建立劳动关系社会信用评价和修复机制
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促进企业自我纠正、自我完善,打造良好劳动关系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