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寻人!找K904列车与新冠肺炎患者同车乘客
5月24日10时接报,四川省平昌县确诊一名新冠肺炎患者张某。张某曾于5月18日乘坐厦门北开往太原方向k904次列车,从南昌站上车至高平站,座位2车11号。该车5月19日9时38分经停济源站。济源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现紧急寻找与张某乘坐同车次乘客。
2、为确保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在有关人员与您联系之前,自觉居家单间隔离,不要外出,不得与他人接触,勤洗手、勤通风,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3、如您知道同乘人员线索,请拨打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举报。
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防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24日
关于社保待遇,政府工作报告传递出5个好消息!
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扩大失业保险和低保保障范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多项社保领域的暖心政策,一起来了解!
1、 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国近3亿人领取养老金,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2、 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3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
4、扩大低保保障范围
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对因灾因病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都要实施救助。
5、低收入人员社保费可自愿缓缴
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今年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
浙江有人花108元点了6斤小龙虾外卖,净重竟然只有……
天气越来越热,
眼下正是小龙虾最肥美的时节。
十三香、香辣、蒜蓉、清蒸……
在大排档里剥剥小龙虾、喝喝啤酒,
简直是人生一大乐事。
“100元8斤小龙虾”
“100元10斤小龙虾,啤酒半价”
“100元12斤小龙虾,烧烤全场5折”
……
为了吸引客源,各大饭店、排挡的
小龙虾价格一家比一家低。
然而,近期小龙虾馆短斤缺两的问题
也引发了大家的关注。
小龙虾店被投诉短斤缺两
市场监督管理局做了组实验发现……
浙江省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掌起所也在近期接到某小龙虾馆“宣传100元10斤小龙虾,实际只有6斤”这样的短斤缺两的投诉。
为深入了解慈溪市掌起镇域内小龙虾馆是否存在短斤缺两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和添加罂粟壳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社会环境,慈溪市消保委掌起分会特举行了一次小龙虾餐饮商家诚信经营的消费体验活动。
志愿者们在某外卖平台上分别购买了七家商户的不同口味的小龙虾。
又分别前往三家农贸市场和超市分别购买了3斤小龙虾自行烧制,作为对照组。
公平秤称重结果显示,在农贸市场与超市购买的三份小龙虾均足量,不存在短斤少两的现象。
经过烧制后,
三份小龙虾重量并无明显变化。
与此同时,
工作人员对 七分外卖小龙虾
进行了罂粟壳检测。
检测结果
购买的七份小龙虾呈阴性,
均不含有罂粟壳成分。
接下来,
对7分外卖小龙虾分别进行称重。
实验结果
其中一家商户在外卖平台上显示小龙虾一份108元约6斤,而在实际称量中,毛重仅为4.72斤,净重更是只有2.74斤,存在严重的短斤缺两现象。
对于缺斤少两严重的商户,浙江省慈溪市掌起镇市场监管所将进行及时约谈,并要求落实整改。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突击检查
龙虾分量作弊的小店被立案查处
确实,宁波市象山县市场监管部门最近接到了多起关于小龙虾缺斤短两的匿名举报,有的甚至举报了一条街上所有的小龙虾店。对此,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迅速开展了小龙虾店电子秤的突击检查。
5月20日晚,宁波市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和县质量技术检测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上吴村,对小龙虾店内电子秤进行检查,但部分“眼疾手快”的龙虾店店主看到检查人员进店,立马对电子秤进行“重启矫正”,此时如果执法人员再对“矫正”后的电子秤进行检查,就很难发现问题了。
转机出现在检查最后一家小龙虾店,检查人员发现该店除了小龙虾,还在贩卖散装盐水花生,涉嫌超范围经营。当执法人员要求该店老板配合调查时,店内员工的说辞却前后矛盾,一下子说店主在宁波,一下子又说店主在来的路上。此时围观群众却点出了真相: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正是隔壁龙虾店的店主王某。
还在隔壁龙虾店后厨的王某很快就被执法人员带到现场了解情况,趁着王某不在,几名检测人员又对隔壁的龙虾店杀了个“回马枪”,再一次对该店电子秤进行了检定。果然,检定结果在意料之中,作弊电子秤“现形”了,7千克的砝码在这台称上显示为8.07千克,足足多了1千克(2斤)多!
在当日的检查行动中,发现2台电子秤存在“猫腻”。执法人员当场对这2台电子计价秤进行了扣押,对存在问题电子秤的小龙虾店,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已开展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在消费过程中,应留意电子秤是否有张贴强检标志、是否有遮挡物挡住视线、商家输入的单价是否正确,防止商家在消费者看不清相关数值的情况下作弊。如果被发现重量显示不对,商家重新开启电子秤,然后显示的是准确的重量,那么很可能是做了手脚的“作弊秤”。
邯郸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通知来了!
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的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切实推进并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二)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格落实好“五个严禁一个取消”,即: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二、全面做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合理确定招生片区范围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结合行政区域内适龄人口数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一所公办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加快新建或改扩建学校,落实标准化学校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一般不做调整,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如遇行政区划调整、新区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重新划分调整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审慎论证,科学合理的适当调整公办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做好学生家长工作,确保招生秩序平稳。
(二)做好公办小学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2.报名招生流程:
(1)统一报名时间(6月25日至7月10日)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报名资料(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等)到服务区片内学校报名。
(2)审验资料(6月25日至7月15日)学校接受报名,登记造册,审核相关资料,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审验备案(7月10日至7月20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验资料,对有异议的学生进行复审和调剂,确定各学校录取名单。
(4)办理入学手续:(7月底前)由学校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其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带适龄儿童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3.其他要求:各学校要在招生期间通过“校园开放日”“家长进校园”等活动,增强家校沟通,让家长和社会了解学校办学理念和管理,使学生更好的融入校园生活。
(三)完善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1.主城区方案
(1)招生对象:主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条件的非主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时间:6月25日至7月底,具体以各初中学校实际为准。
(3)招生流程: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分配名单:(6月25日至7月10日)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数量、学生居住地及学校布局等情况,制定主城区初中学校(市直初中和区属初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方案”和“新生花名册”。
经初中学校核验相关资料确认后,由初中学校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对有异议的学生,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生、学校实际调配。
监护人带适龄子女和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初中学校报到,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4)有关要求:公办初中原则上按照“小学对口、户口对口、房证对口”三对口进行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个别达不到“三对口”标准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及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考虑安排,接收学校要无条件按片内生录取。原则上,2019年8月31日以后户口迁移、住址变更的,按2019年8月31日以前的户口所在地、家庭实际住址安排就近升入初中学习。
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三区区属初中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2.其他县(市、区)
各县(市、区)可参照主城区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方案。
三、切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一县一策、一校一案”的办法,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
由市教育局直属的四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即育华中学、锦玉中学、凌云中学和翰光中学,其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四所初中附属小学的在籍在册学生以自愿选择为前提,有意愿到该校初中就读的,小学直升初中。直升后空余招生计划的50%面向主城区5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开区、冀南新区),招生计划的50%面向其他县(市、区)。
除市直及主城区5区外其他15个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审批部门)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和所有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小学,其招生入学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招生服务范围为审批地县(市、区)所属区域,每所学校是否面向其他县(市、区)招生、区域内和区域外招生比例等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经开区、冀南新区5区区属民办初中招生办法可参照市直四所民办初中办法执行,也可参照其他县(市、区)由学校主管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区域内、区域外招生比例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备案。
(二)报备审定招生计划、招生方案
2020年6月10日前,民办学校向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招生计划(包括非起始年级的空余学位)、招生方案,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教育资源情况予以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各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必须在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公示,必须使用经行政审批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批同意的学校规范名称,必须公示学校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招生范围、录取时间和形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严禁违规承诺、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
(三)严格规范招生方式
1.制定招生方案(2020年6月10日前)。各县(市、区)制定电脑随机派位方案,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备案。随机派位招生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随机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2.志愿填报。报名本着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依法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有意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均可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填报志愿,不可多重选择,否则视为无效。
3.报名时间(6月25日至7月10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全市统一招生平台报名。
4.招生录取(7月11日至7月20日)
对于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予以全部录取。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派位结束后,录取名单分别由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将录取名单在电脑派位现场报主管教育局备案。其中,各县(市、区)所属民办学校面向县域外招生的,由县(市、区)统一汇总后将名单报市教育局。
电脑随机派位除按招生计划数随机产生外,同时也派位出部分预补录学生名单,以备随机派位放弃就读的名额即时补录使用。
5.报到入学(7月20日至7月25日前)。
适龄儿童、少年应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6.补录(7月底前)。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随机派位方式产生预补录学生名单前后顺序依次补录到位,原则上只进行一次补录。
7.统筹分配未录取学生(7月底前)。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8.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招生办法。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或初中附属小学的民办学校的在籍在册学生,原则上以学生自愿选择为前提,有意愿到该校初中就读的,小学直升初中。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或初中附属小学的民办学校在6月15日前向社会公示。
当所属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该校初中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该校不再组织报名录取。当所属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初中空余计划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组织招生。
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民办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自2020年起,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各民办学校要将本校分年级分班级学生信息花名册和各年级空余学位情况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做好“在籍在册”学生的核查工作。民办学校转学要严格在报备的空余学位数量内,如学位已饱和,无空余学位,一律不予转学。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的政策要求,学费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四)严禁公办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民办学校不得借公办学校名义招生,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及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以集团校、联盟校等形式开展的合作办学予以严格规范,对违规共用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混合招生、混合编班、公办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任教等行为坚决予以限期整改,为深化民办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四、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一)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全面落实县(市、区)长、教育局长、乡(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班主任)等“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在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基础上,完善县、乡、村、校四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落实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为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今年小学入学,村、社区提供名单,乡确认,学校核实,教育局统筹,确保义务教育一个不能少,避免因监护人疏忽、外出等原因造成失学或登记不及时。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认真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批准。
(二)严查非法办学行为。
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不得以“国学”为名,传授“三从四德”、占卜、风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
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考虑随迁子女的特殊性,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提前将入学条件及要求广泛宣传告知。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四)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特教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或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的,应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并纳入特教学校学籍管理。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按照“一人一案”原则,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除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少年外,做到应入尽入。
(五)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好华侨、港澳台籍和国际学生入学政策,细化操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对于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升入小学、初中就读,可在户籍所在地所属行政区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到教育质量相对较好的公办小学或初中就读。
五、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一)简化优化招生流程和材料。
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充分利用全市即将启用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信息化平台,探索实现招生入学“一站式”管理与服务。招生报名时,不得要求家长提供或办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
(二)做好招生入学信息公开。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划片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招生时间节点、招生咨询方式、举报受理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并在招生结束后公布招生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三)切实做好均衡分班工作。
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学校要均衡配置学生,鼓励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分班;要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班级教学团队,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学校分班工作应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指导下完成。
(四)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
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不得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尽早、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占比偏高的地方,要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五)健全招生监管与问责机制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和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民办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八严禁”“六不准”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全面加强招生管理,制定科学、规范的办法和措施,严禁逾越“考试招生”“提前招生”等“红线”,坚决杜绝乱招生、乱收费现象,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公正性。
对违规的公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由于监管不力,民办学校未按规定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对民办学校处罚外,还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聚工作正能量。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确保社会稳定。
此通知印发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具体办法,于6月 10日前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备案。同时,要全面开展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自查,如仍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作为典型案例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邯郸市教育局
2020年5 月19日
好消息!石家庄暂时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办法来了!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的功能,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做好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恢复有望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保就业工作的通知》。
2019年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
据了解,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扩大政策受益面。
一是放宽申领条件。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为准)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二是提高返还标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从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100%。
给予这类企业稳岗返还
对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给予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
补贴标准为:
100(含)人至500(含)人企业,返还标准按1个月的上年度全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501人至1000(含)人企业,返还标准按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1001人以上企业按3个月的上年度全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月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酒店、旅游、零售、冰雪等行业企业,在相应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一个月。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具体需要哪些认定条件?
《通知》明确,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5%;
3、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缴;
4、2019年度经营情况亏损,或受疫情影响2020年以来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50%(含)以上;
5、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不低于100人;
6、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并承诺1年内不裁员或者裁员率低于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5%。
已享受过2019年度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同时具备2019年度经营情况亏损且受疫情影响2020年以来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在50%(含)以上的,可再次享受。
这些企业不列入返还范围
严重失信企业(以“信用河北”网站的“受惩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申请稳岗返还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减少超过50%的企业不列入返还范围。
市人社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人社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电台等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宣传解读援企稳岗政策及申报条件,确保企业应知尽知。
二是精简证明材料。通过人社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条件企业并主动推送政策信息,不得要求企业提供花名册、工资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在审核“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和环保政策”时,可采用企业承诺形式减少证明材料。
三是优化经办流程。推行稳岗返还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业务的全程网办,提供不见面服务,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
持续关注最新消息
来源:央视新闻、杭州交通918、@济源发布、宁波晚报、钱江晚报、邯郸新闻网、邯郸教育、石家庄交通广播
实习编辑:樊一帆
责编:王亚伟
监制:陈泽惠
河北高速重磅公示
石家庄人注意!这个疫苗马上开始预约了
夏天到了, 被蚊子叮咬会传播新冠病毒吗?钟南山说……
让更多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