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缙云县养老服务机构解除封闭管理

2020-03-25   丽水日报

鉴于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根据省民政厅提出的安全有序回复养老服务要求,从3月24日起对各养老服务机构解除封闭管理。同时,为确保安全提出如下措施:

解除养老机构封闭管理

即日起,缙云县养老机构解除封闭管理,可接收返院老年入和新入住老年人。

各养老机构应采取预约方式,办理返院(或新入住)老年人入住手续;返院(或新入住)老年人,应当14天内没有接触过入境未超过14天的回国人员,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并签订承诺书;新冠肺炎确诊的老年患者出院后暂不能入住

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凭“健康码+测体温十口罩”进出机构;返岗人员应当14天内没有接触过入境未超过14天的回国入员,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并签订承诺书。

所有进入养老机构的入员,凭“健康码+体温+戴口罩”

进入;回国不满14天的境外人员、新肺炎病例的治愈者,暂不允许进入各类养老机构。

加强机构日常疫情防控,第一道入口应设立进出人员健康监测点,加强院内各场所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院内老人观察、体温监测等相关防疫措施和处置预案:引导老人尽量减少外出,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老人出现可疑症状的,及时做好隔离防护、第一时间联系疾控部门送医就诊并上报主管部门

有序恢复居家养老服务

即日起,各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等场所可有序恢复服务。

在恢复开放前对机构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并落实常态化消毒和安全措施。

暂不为入境未超过14天的回国人员、新冠肺炎病例的治愈者提供服务。

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有序提供堂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