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开展禁止使用童工助力控辍保学专项行动

2019-11-01     就业彩云南

自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9月16日至10月30日,彝良县人社局联合彝良县总工会、彝良县市场监管局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助力控辍保学”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彝良县人社局于9月6日已发布通告,要求各用人单位及时自检自查和整改,检查组自9月16日日起,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对乡镇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针对招用工较多的矿山、建筑、娱乐、酒店、餐饮、网吧、洗车场等80余家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通过查阅员工花名册、核实员工身份、现场询问、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入排查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以及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订立、履行的情况,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在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行动中,彝良共查出用工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18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23家、未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3家、使用童工的1家,检查组现场责令立即整改,而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已责令其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照标准给予罚款处罚。同时,对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法律法规的普及、推广、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用工环境。

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既是助力全县控辍保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人社、工会、市场监管等部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体现。

在此,彝良县人社局致告全县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请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下步,将继续对全县各用工单位进行跟踪监管,建立健全劳动用工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用工管理,落实用人单位招用工人员登记检查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彝良县人社局 王飞 彭盛操)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EzaTJm4BMH2_cNUg2J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