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专刊】回首2019,我们这样走过

2020-04-25   赣州南康检察

来源:赣州检察


“未”

回首2019,我们这样走过


2019年,赣州检察机关全面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各项规定,努力探索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路径,积极提升工作实效,在有效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信丰县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市检察院王乐获评“赣州市三八红旗手”、南康区检察院胡琅获评“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立足办案,强化双向保护

1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注重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建议中注重适用法定加重、从重情节,2019年批准逮捕194人,提起公诉241人。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手段,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守护明天

关爱成长

2

依法惩戒和依法从宽相结合,精准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办案要求,2019年不批准逮捕120人,不起诉92人,附条件不起诉45人;对涉嫌严重犯罪、主观恶性大的未成年人依法严惩,共批准逮捕265人,提起公诉375人。按照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特殊职能作用,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依法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法律援助等特殊程序,保障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利。运用心理干预、亲职教育等手段,依靠社会专业力量,建立观护基地,开展精准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3

准确把握刑事政策,推动恢复性司法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审结未检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7人,适用率为71.85%。一审判决认罪认罚从宽未检案件共105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93人,采纳率为88.57%。以恢复性司法为目标,将推动和解、谅解,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办案始终。

加强工作创新提升质效

1

加快推进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救助工作

为破解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性侵等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的问题,同时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13家单位联合推行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机制。该机制从建立“一站式”取证场所、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心理救助、医疗协助、社工介入、从业限制、复学就业等方面架构了赣州市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的框架。目前,该项目被确立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创新实践基地项目、被江西省委政法委纳入全省政法领域改革亮点项目、被赣州市委政法委纳入《关于做好中央政法委联系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2

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建立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办案组,主动与市场、食药等监管部门沟通、协商试点工作措施,印发《赣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方案》,全市两级检察院统一开展为期15天的全市校园周边烟草制品销售专项监督行动。全市涉未公益诉讼立案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



3

积极构建社会协作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市妇联建立赣州小榕树团队,为未成年人开展安全预防、提供综合司法保护,现共有169名志愿者;推出“一校一村一老师”项目,旨在逐步实现全市中心小学以上每所学校、幼儿园,每个村均配备一名儿童保护志愿者、讲师,形成全市未成年人防性侵、安全全覆盖的保护网;与全国性公益组织“女童保护”基金协作,共培养了129名儿童防性侵课程讲师。


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1

扎实做好“法治副校长”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07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50次,覆盖30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和17万余名师生、家长,有效增强了老师、家长的法治意识和学生的自护能力。同时,市检察院成立20人组成的法治课件组,以专题形式汇编课件,形成资源共享,提升授课水平。

2

把握普法重点、热点、节点

契合检察开放日、国际禁毒日、六一、开学季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等不同时间节点,紧扣“携手关爱,共护明天”、“呵护青春花蕾 关爱儿童成长”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依托赣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平台,每月推出未检专刊,一年来共推出25期51篇。

3

加强案例指导评选

组织开展“赣州市检察机关首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8年度赣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情况,并对外发布优秀案件,以案例加强对社会的法治教育、释法说理,多家媒体应邀出席并进行了报道。


狠抓“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

1

加强检教协作,共同推进落实

各地采取召开座谈会、呈送“一号检察建议”脱密版等形式,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沟通,将“一号检察建议”传达到每一个学校、每一位老师。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建立性侵犯罪信息共享会商、校园安全教育、联合督导调研等常态协作机制。



2

借力专项督导活动,促进有效整改

全市两级检察院积极联合公安、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单位,共同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19”专项检查行动,推动案件规范司法、统一标准。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校园犯罪预防工作情况调研,共实地走访督导中小学和幼儿园共76所,发现问题57个。


3

主动参与校园综合治理,推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

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在赣州市部分中小学学校周边存在占道经营、交通拥堵等问题,于是主动作为,集中暗访赣州市中心城区周边28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并向职能部门发送了关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检察建议。探索建立了强制报告及入职查询制度。对于学校教职员工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等非正常损伤、死亡情况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记录备案。推动教育部门对学校在职教职员工、新招入人员进行违法记录查询,对有性侵等不良记录的立即解聘或不予录用。

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