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1个月!象山企业这笔钱再不申报就截止啦!

2019-12-13   象山发布

注意啦!2018年度企业稳岗返还(原“稳岗补贴”)申报即将截止,具体受理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还未申请的企业,请尽快进行网上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申报条件

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享受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管理运行规范且财务制度健全;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申报年度企业当年裁员率低于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018年为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今后以市人力社保局通告为准)。

裁员率=(上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申报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上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100%。

返还标准

企业稳岗返还标准为申报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查询和申报途径

1.手机查询:企业可登录甬派客户端,查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网上申报:企业可登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就业创业频道(http://rsj.ningbo.gov.cn/col/col19064/index.html)办事大厅的援企稳岗模块进行网上初审及申报。

3.现场申报: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证明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报。

其他事项

1.企业稳岗返还与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不能同时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报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2.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解释,详见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4962/index.html)首页—资料下载--就业失业中下载《2018年企业稳岗返还政策问答》。

经办机构受理地点

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地址:天安路926号1-2号窗口

咨询电话

65717880

6572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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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