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抓好蔬菜生产保障供给
1月29日,针对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出现的局部地区蔬菜供给问题,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抓好冬春蔬菜生产,摸清供需底数,制定应急预案,加大生产力度,千方百计增加产量,配合有关部门保障蔬菜顺畅供应,保持市场充足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民政部:
制订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疫情安全防护具体方案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有效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于1月29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
疫情防控期间可简化新申请低保审核审批程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民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民政部:
各城乡社区在疫情解除前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城乡社区组织严格对社区各类活动的管理,在疫情解除前不举办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通知要求,要注意加强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消毒,疫情解除前暂停社区图书室、文体活动室、老年活动室(日间照料中心)等人员聚集型场所服务活动,对于确有需要的可探索采取电话预约等一对一服务方式。
国家卫健委与中医药管理局:
联合下发通知部署春节假期后就诊高峰工作
为合理疏导就诊群众,防止疫情蔓延扩散,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和日常医疗服务有序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做好应对工作,加强医疗资源统筹调配,完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门急诊就诊、住院治疗等重点环节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和医用物资调配储备,落实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要求,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的同时,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医疗服务需求。
国家信访局:
中央和国家机关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北京市有关防控安排,即日(1月28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生态环境部:
将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分流管理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生态环境部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将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分流管理。
交通运输部:
疫情防控不得采取封闭高速公路的措施
30日,交通运输部表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配合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省界和服务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等通道管控和体温检测工作。不得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等措施,保障春运期间公路基本通行顺畅;不得简单采取堆填、挖断等硬隔离方式,阻碍农村公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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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DmKE-W8BjYh_GJGV5z2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