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我是被执行人高某,我实在没法了,还不起钱,我想请求法院把我拘留了!”近日,成都崇州市人民法院上演了这一幕,高某主动带着牙刷、棉被等生活用品,主动请求法官将他拘留。
事件还要从三年前的一次车祸说起。2016年,高某驾驶一辆大中型拖拉机在经过崇州观胜镇一路口时,将骑着自行车准备前往工厂上班的童某撞死。出事后,童某家属要求高某进行赔偿。
高某驾驶的拖拉机在联合财保某支公司购买了交强险,但高某却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证。随即,联合财保险某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死者家属9.5万元,并另案起诉高某行使追偿权。
法院一审,支持了原告中华联合财保某支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垫付的赔偿款9.5万元。高某不服该判决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法院二审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高某向联合财保某支公司支付6.7万元。
二审裁判文书生效后,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拒绝履行义务,联合财保某支公司遂向崇州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阶段,法院向执行人高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11月29日,高某主动背着牙刷、棉被等生活用品,骑着电瓶车到来到了崇州市人民法院,找到承办法官王海栖。“我是被执行人高某,我实在没办法了,还不起这个钱,我想请求法院把我拘留了!”高某情绪低落。
通过网络查控和调查,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高某并未说谎,交通事故后,高某丢了工作、断了收入,生活十分困难。考虑到高某主观恶性小,认错态度好,并且拘留等强制措施只是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手段而非目的,为了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承办法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高某制定出还款计划,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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