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赴南沙生产的港澳流动渔船船主
安全生产意识,
宣传国家有关南沙渔业政策,
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协会于1月14日上午
在广东省港澳流动渔民大厦
召开南沙生产港澳流动渔船船主安全生产培训
暨南沙渔业政策宣传会议。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处处长林沛杰、副处长黄海霞,省港澳流动渔民接待站站长池少宏,各市流渔办具体负责南沙生产管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以及23艘赴南沙生产港澳流动渔船船主和船长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了南海渔业中心助理研究员陈森为南沙生产港澳流动渔船船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及南沙渔业政策解读。会议指出,申请南沙专项渔业捕捞许可证必须要持有符合远海航区要求的验船证书,要求15艘传统赴南沙生产渔船必须在6月30日前获得符合远海航区要求的验船证书。交流发言阶段,大家围绕南沙渔业政策以及实际生产情况畅所欲言,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林沛杰处长强调三点,一是要加强学习,熟悉南沙渔业政策;二是要加强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三是要加强服务,为港澳流动渔民排忧解难。
来源:《海洋与渔业》杂志
记者:孔一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