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6日,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先后公开开庭审理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主任蒋东华涉嫌受贿案,原工作人员韦毅涉嫌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4年至2018年间,蒋东华先后任柳江区国土资源局地籍与测绘管理股副股长、行政审批股副股长兼任审批二室主任、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在任职期间,蒋东华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帮助他人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手续等业务,先后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61.645万元。
蒋东华在庭受审
在另一起案件中,2016年10月至2019年5月,韦毅在任柳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初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个人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 “提速费”、“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75.99万元。
韦毅在庭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
蒋东华、韦毅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提请法院以受贿罪追究韦毅、蒋东华的刑事责任。
在两起案件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均出示了相关证据,蒋东华及其辩护人、韦毅及其辩护人进行了法庭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蒋东华、韦毅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两人均当庭深刻反省、自责,并表示认罪、悔罪。
两起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柳江区法院
编辑:阚媛
审核:费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