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自我 重新出发!南宁警方首批召回管理人员培训班开班

2019-11-09   南宁警方
重塑自我 重新出发!南宁警方首批召回管理人员培训班开班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新要求,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拖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民警整体素质,实现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南宁市公安局民警召回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11月5日,南宁市公安局召回管理人员培训班在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开班。首批被召回的民警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班实行全脱产训练和警务化、封闭式管理,分为集中培训和实践教学两个阶段。在为期30天的培训时间里,把理论法规学习、警务战术技能、廉政警示教育、体能对列训练、实践教学等有机结合起来。

在理论教学方面

精心安排了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与职业道德、以及全国、全区、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南宁市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管理细则、民警心理健康与压力调适、法律法规和执法规范化知识等理论教学课题,涵盖了理想信念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素养等方面内容。

在警务训练方面

着重于警容风纪等日常管理和警务技能与战术训练、体能和队列等训练,注重个人良好生活习惯的培养和素质养成,同时,还有针对性地设置了现场教学、增加反腐倡廉建设、廉政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学习心得、反思材料等教学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教学方式,帮助被召回民警正确对待组织考验、正确认识自身问题、正确面向未来发展,切实帮助其得到转化和提升。

在实践教学阶段

着重于通过在西乡塘公安分局战训基地轮训轮值,巡警大队跟班开展街面巡逻、备勤和体能训练相结合等随岗锻炼方式,进一步提升个人警务实战综合能力和执法执勤水平素养。

据悉,被召回的民警主要涉及《办法》实施召回重点对准的不服从岗位安排、任务布置或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工作不思进取、态度消极、遇事推诿,不能履行本职岗位的;纪律作风散漫,经常迟到、早退、脱岗、溜岗或无故旷工的;个人私生活不检点,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年内被投诉3次以上的认为需要召回培训等八类情形人员中的七类情形。

根据《办法》规定,民警集中召回培训结束后,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本着“规避风险、用其所长、促进转轨、焕发新生”的原则,综合考虑召回民警的需求、性格、特长,重新规划其职业发展生涯,由市公安局政治部向市公安局党委提出调整交流建议,重新分配到基层一线岗位,并由政治部牵头会同所在单位,对重新上岗的民警开展为期3个月的跟踪考察,督促其恪守纪律规矩、养成良好的作风。同时,召回培训还实行淘汰机制,对召回培训表现较差、考核不合格的或对拒绝参加召回培训、延长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不服从工作安排,或3年内2次被单位申请召回培训的民警,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予以劝退或辞退,倒逼召回对象不越“雷区”。

召回管理工作是南宁市公安局为彻底打消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消极思想,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和庸、懒、散、拖等突出问题,实现首府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公安部、公安厅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各项决策部署,以更严、更实、更细的措施加强全市公安民警、辅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过硬首府公安队伍的一项实际举措。其目的主要不在于惩戒民警,更重要的是通过“加钢淬火”历练锻造,推动民警回炉再造,进一步整肃队伍、纯洁警营,推动公安队伍作风形象持续提升。

文:劳运荣、黄博

图: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