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车停在自家小区被高空坠物砸出大窟窿!物业有没有责任?

2019-12-16     广西交通台

南宁市民贺先生向我们反映,前些天,他本来在外地出差,却接到家人的电话说车子后备箱的玻璃被砸了。贺先生很郁闷,车子好好地停放在自家小区停车场里,怎么就会被砸了呢?

上午十点半,记者来到了贺先生所在的恒悦居小区,看到贺先生的后备箱玻璃被砸得粉碎,玻璃碎片洒满了整个车厢。

贺先生说,事情发生在12月6日,那天在14层有一户业主请了装修工人正在做外墙空调钻孔作业,工人不慎将水泥块打落下,就刚好砸到了贺先生的车后备箱玻璃

事发后,贺先生的妻子几次想要找到物业和肇事的那户业主进行协商处理,但是物业给出的答复是,贺先生的妻子不是车子的主人,不能处理这个事情。可当贺先生昨天赶回来的时候,物业方面的负责人还是迟迟不肯露面。

南宁恒悦居小区业主 贺先生:他们总是推,今天这个不在那个不在,物业说他一点点责任都没有。

贺先生现场报了警,在警方的帮助下,贺先生联系到了肇事的那户业主。对方表示,装修工人已经将玻璃的钱赔给了贺先生,如果贺先生后续修车还需要什么费用,自己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贺先生也认可了这个方案,但他很不理解物业方一直没有相关负责人出来跟他进行沟通,认为物业对这事儿也要承担责任。

南宁恒悦居小区业主 贺先生:物业这边要出来说话,不能像缩头乌龟一样躲着不说话。物业应该管理,出了事,我们作为车主第一时间找物业,物业再去找人。

随后,记者和贺先生一起来到了恒悦居物业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值班的工作人员表示,今天经理不在。

电话中,这位经理说,他们已经张贴了关于高空抛物的相关提示,装修业主也到物业处进行了备案,因此物业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南宁恒悦居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责任不在我们这边,经理跟我说,如果说业主对我们这边,有什么责任要承担,就是走法律程序。

遇到这样的情况,物业真没有一点关系吗?

律师表示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冰:物业由于他已经提到了这个警示告知的义务,比如说他在这个小区有长期张贴这个温馨提示,进行宣传教育,或者是上门提醒,如果物业已经做到了这些,那他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这个高空坠物也是由于个人的违法行为加害造成的。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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