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稷山交警查处一辆车,罚6000元记24分

2019-07-24     融媒河东

在“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警力,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7月22日上午,该队查获一起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且车辆存在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西社中队在省道233线93公里处设卡对过往车辆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11时35分,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2***6的重型货运车检查时,民警依法要求驾驶人出具行驶证、驾驶证,驾驶人在车内寻找了半天,则告诉民警证件都丢失了,还未来得及补办。随即,民警利用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驾驶人王某根的个人相关信息,显示其所持驾驶证为C1。事已至此,王某根见事情无法败露,无法再隐瞒,只好将自己的C1拿了出来,驾驶证信息与公安网查询一致,其行为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检查中,民警进一步发现,该车所悬挂的晋M2***6车辆原型系一辆蓝色重型货运车号牌,而该车为红色,存在明显差别,在事实面前和民警的询问下,王某根交代了自己非法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其两种违法行为,给予合并执行罚款6000元记24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对其违法号牌进行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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