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从80年代开始进入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城镇化水平在不断的提高,并且城镇化的人口在逐步发展的情况之下也诞生了商品房,相当多人都能拥有自己的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获得了收益,甚至出现拆迁的情况之下也不能获得巨额补偿,但是在城镇化推进的过程当中,城乡二元化的问题一直存在,农村用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并且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村民只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并不能转让,导致了相当多的农民没有办法获得收益,在进城以后,农村土地出现闲置的情况,无法获得有偿退出,农村土地用地基本上利用率不高。
而进入近几年以来,国家开启了农村用地产权确认的情况,无论是宅基地,还是集体用地都得到了确认,在此情境之下相当多的,城里的居民都纷纷选择有偿退出的情况,使自己能够获得较大的收益,毕竟自己已经在城里生活了,而农村用地占出现闲置的情况之下和不获取一部分的有偿转入,另外一个方面在农村用地出现了近期改革的变动之中,确权已经进入尾声啦,而土地的确权完成以后,农村的集体用地只要经过2/3的人允许以后则可以作为经营性的建设,为村集体谋利益。
这一系列的情况都建立在自己是否有农村土地,而且在宅基地的使用过程当中,自己在建房里面不能再次出现扩建,毕竟目前宅基地在确认以后都已经严禁相当多的村民再次出现扩建的情况,如果大家想要建房的,那么尽量在2020年之前就提前建房了,否则确权以后自己想要建房就极难了。
如果你是拥有农村户口的,家里是有宅基地,你是否会选择建房呢?或者你假设是农村户口,是否会选择放弃转为城市户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