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县召开商业经营场所和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传播”工作要求,加强各类商业经营场所(大型超市、购物中心、城市商业综合体、 药店、便利店、杂货店、农贸市场、餐馆、民宿、非星级酒店等)和出租屋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向荣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思想认识要到位。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强化风险隐患排查,落实好商业经营场所和出租屋的排查工作,确保筛查不出现漏洞,织牢织密全县商业经营场所和出租屋的疫情防控网
人员落实要到位。各网格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参与商业经营场所及出租屋排查登记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在未完成排查任务前不得随意更换,坚决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做到管控到位。
排查措施要到位。各镇(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商业经营场所和出租屋排查、信息登记和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联合各部门单位,对所有商业经营场所、出租屋开展“地毯式”排查,摸清底数,逐一登记管理,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户。
后勤保障要到位。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落实县城区26个网格排查小分队的测温仪、口罩、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确保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宣传、查处要到位。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商业经营场所和出租屋业(户)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有关防控指引和工作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县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排查防控工作中各有关问题和困难,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种违法活动,对不配合排查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工作等情况进行及时查处。
会上, 副县长、县公安局长黄炳新部署县城区商业经营场所及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解读了《怀集县商业经营场所及出租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怀城镇党委书记、镇长,县城区各居(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县城区25个网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C8HlmXABjYh_GJGV1Jc6.html发布:怀集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林福飘
通讯员:徐槿
编辑:蔡亚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