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问快答”在东营 房产证加名、减名应该怎么做?

2019-08-15   东营房产

在日常的工作中,笔者常常会碰上有网友咨询一些关于买房的“小问题”,而这些问题也是在买房过程中大多数人都会碰到的问题,为更好的为朋友们解疑答惑,我们开设“快问快答”栏目,以期对您的置业计划有所帮助。


快问:本人婚前购买期房,贷款方式为组合贷款。现已结婚,打算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写个人和配偶的名字。请问去房产局办证时,需要带什么资料??

快答:您的问题东营市自然资源局答复如下:

您好,因您所购买的房子有组合贷款,请确认组合贷款合同上抵押人的名字是您自己还是与您配偶两人。

若为两人名字,则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正本,补充协议,银行组合贷款合同原件,银行证明,开发商及银行授权委托书,房屋平面图、宗地图与开发商一同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

若为您自己名字,如想办理为您与配偶共同共有,则需联系组合贷款的银行将抵押合同上的抵押人名字更改为您与配偶两人,并提供如上材料。

快问:现在房产证属于夫妻共同公用,现在需要去掉其中一方的名字,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是否有税费?请告知。

快答:您的问题东营市自然资源局答复如下:

您好,首先请明确房产是否存在抵押,若现为抵押状态,请联系抵押贷款的银行出具同意变更权利人的证明,由银行代理人携带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同意变更的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您与配偶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双方共同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若房产上不存在抵押,则只需您与配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共同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夫妻之间共有人减少业务不收取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