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安阳电(睢位红 李园园 李云帆)“感谢法官帮我追回了工资,虽然这钱不多,但这可是俺的辛苦钱啊!”12月11日,申请人张某来到汤阴县法院执行局,领取到拖欠了两年多的工资款后,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17年5月,许某承揽了汤阴县宜沟镇胜利街和邺南大道东段路面铺设工程,当时雇佣张某为其工地运送水泥,工程完工后,许某以没钱为由,于2018年6月向张某出具了一张借条。后经张某多次催要,许某都拒绝支付张某工资,无奈之下,张某向汤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汤阴法院调解,由被告许某给付原告张某工资款5000元,该款项分两期给付。调解生效后,被告许某未能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无论是网络查控还是查扣银行账户,执行法官在各个环节都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力求以最短时间执结此案。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反馈,发现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账户存款,执行法官依迅速将案款全部扣划到位,并于当日就将执行款发放到申请人张某工手中,仅仅三天时间,此案就被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表示: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案,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年关将至,汤阴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对此类案件一律重点督办、优先办理,不断开辟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