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孟村法院:和解,在强制执行前一小时达成

2019-07-31     河北高院

近日,一起长达两年的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所在村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得到成功化解,昔日相见眼红的邻里握手言和。

2018年4月,本是邻里的村民李某与张某因生活琐事产生了矛盾。两个月后,张某趁李某外出打工期间,建起了自家的围墙,围墙严重阻碍了李某的正常通行。李某得知后,连忙赶回家,要求张某立即拆除围墙,但遭到张某拒绝。为此,两个人发生了口角,并大打出手,幸好被一旁的村民及时阻止。

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于当年9月向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拆除阻碍其通行的围墙。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李某随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吴玉超接手此案,考虑到该案争议双方是邻居,排除妨碍执行容易,但邻里关系复合难。对此,吴玉超多次到张某家中做思想工作,可张某及家人不但不配合,情绪还非常激动,态度也很恶劣,认为地基是自己家的,自己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别人管不着。沟通被迫终止,调解无果。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今年6月底,孟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执行专门会议,决定对该案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7月4日一早,吴玉超与执行干警们带着铲车到达现场。此时的张某依旧不愿意和解。吴玉超安排人员对障碍物进行标注,部署铲车就位,并宣布上午10时将开始强制执行。

此时,张某的家人纷纷出来阻拦,有抱着孩子的妇女,也有七八十岁的老人。眼看场面即将失控,吴玉超果断下令对其中一名带头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进行了拘传,并对现场群众释法,稳住了局势。

在挖掘机破土开工之前,吴玉超再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和村干部一起对张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张某看到这次是要动真格的了,态度也缓和下来。

随后,经过执行法官和村干部做工作,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提出愿意拆除这面围墙,往后移2.85米宽供李某通行,但要求李某给予补偿。吴玉超与村干部又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李某最终同意给张某8000元作为补偿费。双方就此达成了和解协议。

吴玉超当即宣布强制执行行动取消。此时,距离10时开始的强制执行行动已不足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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