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李龄松
发生交通事故撞坏公共设施怎么办?男子罗某选择了逃逸,最终,他被记14分罚款1200元,同时,由于没及时报警报险,他还要自掏腰包20000多元,负责车辆和公共设施的维修。今天,江北交巡警将这桩事故放在官方微信号上,作为反面警示教材。
3月30日,石马河勤务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其公司负责维护的“江北监控05100070”号设施被肇事车辆撞倒,监控杆、智能机箱、监控镜头全部损毁。
办案民警随即调阅大量监控视频,仔细排查线索,还原了事发全过程:3月28日零时19分,一辆红色的SUV自大庆村立交桥驶往鸿恩寺隧道方向,经过大庆村立交桥后,车辆突然失控向右前方加速行驶,最终撞上公交站边上的监控设施。事故发生后,驾驶员罗某并未第一时间报警及联系保险公司,而是选择驾车离去。
最终,罗某因驾车时有其它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及涉嫌肇事逃逸,被依法记14分,罚款1200元,由于没有及时报警和出险,其车辆维修费用3000余元及监控设施维修费用17000元,均将由其个人买单。蜀黍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报警,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能逃逸,以免得不偿失,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江北 李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