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执行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温情执法 更好更快破解“执行难”

2019-12-27   南阳政法

12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改进执行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公布3起典型案例。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12月24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8790件,执结40720件,执结率83.46%,执行到位金额99.9亿元;受理申请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3549件,执结2203件,执结率62%,执行到位金额18亿元;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205人次,限制消费31527人次;受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105件,拘留2403人次,限制出境6969人次。

互谅互让 双方共赢

2016年12月8日,桐柏县城郊乡申铺村居民江某与北京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万元,期限12个月,借款用途为油茶种植。

2016年12月7日,江某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投保农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被保险人为北京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保险金额为5324000元,保险期起止日期以实际贷款期为准。同时,江某之妻耿某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出具了认可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书;王某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签定《保证合同》,桐柏县江记油脂有限公司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5324000元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证进行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江某系桐柏县江记油茶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该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为油茶的种植、销售。

借款到期后,江某未能清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向北京金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入代偿赔2071670.26元。此后,江某偿还保险公司26670.56元,下余本息迟迟未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遂将江某等人及桐柏县江记油茶专业合作社诉至桐柏县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认真调查相关信息,本着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妥善化解纠纷的原则,综合考虑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和被执行人发展问题,未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信用惩戒等严重影响其经营发展的妨害执行强制措施,而是通过积极沟通,最终达成被执行人保证每月偿还20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化解矛盾 握手言和

西峡县众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青岛双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合同款320余万元,申请人应返还被执行人生产设备一套。因诉讼过程较长,相关设备已不具备再利用价值,双方矛盾尖锐,被执行人不支付合同价款,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相关财产。

执行干警充分考虑双方企业正常经营,尽可能采取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强制措施,经过执行干警近3个月的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应拆除迁走的企业设备归申请人所有,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32万元。

善意执行 温情执法

卧龙区人民法院承办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执行淅川县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南阳金戈利镁业集团有限公司、淅川县森丽钢铁炉料有限公司、淅川县银龙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秦某甲、秦某乙一案中,中原银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1300万余元。但被执行人中,除淅川县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外,其他被执行人均无能力履行,法院遂查封其名下6处房产、3处不动产。

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如果淅川县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企业经营将受到巨大影响,且法院对其采取的查封房产、不动产等措施已经影响其正常经营。因此,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来源:南都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