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有人驾驶这类车上路,后果很严重

2019-10-10   甘肃新视觉

驾驶报废车、逾期未年检车辆

安全隐患极大

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10月9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获一起市民举报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目前违法驾驶人已移交兰州交警支队河北交警大队进行处理,所驾驶的报废车已被依法查扣并将进行强制报废。

10月9日上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市民群众报警称:甘A24357大型货车疑似报废车辆,正在大沙坪路段行驶,请求交警部门进一步核查。指挥中心迅速进行布控后发现,当天上午10时17分,该车在大沙坪公安检查站附近出现后向北驶离,指挥中心继续通过视频追踪,发现该车10时50分前往大沙坪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院内。指挥中心迅速指令辖区河北交警大队派员前往进行查处。11时20分许,该车在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院内被查获。

经查,甘A24357驾驶车辆系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3月31日,已于2019年3月10日公告强制注销,属于报废车辆,驾驶人段德某对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由河北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违法驾驶人段德某将受到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的处罚,所驾驶的报废车将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

兰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隐患极大,驾驶报废车上路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市民群众可以直接拨打122对类似严重交通违法进行举报,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对举报的交通违法一经查实录入,举报人最高可获得5000元的奖励。

来源:甘肃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