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的严格大家都是有目共睹
不过,最近交规又“升级”
深圳“最新交规”条例非常严格!
下月起实施!
各位老司机注意!
11月1日起,深圳将实施修改后的、更加严格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
新条例都有哪些规定?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01
开车看手机,罚3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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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处罚条例》将原本的
“手持电话、电子设备”
改成了“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
这小小的改变,却有大大的不同
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处三百元罚款。
适用的情形更广
只要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
存在手持、手点、观看电子设备等行为
哪怕电子设备不在手上
都会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
适用的操作对象更多
除了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外
在行车过程中操作其他各种电子设备
如车载导航、车载电台、PSP等
同样会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
只要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
犯了以下任何一点
蜀黍都会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持续操作电子设备超过一定时长
频繁操作电子设备达到一定次数
使用电子设备观看与驾驶无关的内容
总而言之,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
回信息、发语音、看视频、打游戏…
在一定时间内频繁操作电子设备的行为
不仅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更是交警蜀黍查处的重点!
02
不系安全带最高罚500元!谁不系罚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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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驶时
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不然分分钟被罚
*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200元罚款;
*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200元罚款。
如果是在高速路、城市快速干道
处罚将会更重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
*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500元罚款;
*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500元罚款。
条例还对记分有了新的规定
*条例规定,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分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等。
03
乱用远光灯,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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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会车时还是在跟车时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
都会被处500元罚款!
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也将严查严处
第十五条 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
(二)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
(三)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
(四)临时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
04
行人做错也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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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新修处罚条例
只是为司机设置,跟行人没关系?
NO NO NO
新修条例处罚对行人也进行处罚
条例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但是在机动车道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乞讨;
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设备的;
其他妨碍车辆行驶的行为。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处二百元罚款。
05
电动自行车也有规划,最高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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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注意也将被罚
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另外,条例还新增规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将会被罚款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300元罚款: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等。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罚款: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等。
大家都记好了吗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
一定要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文章来源:一个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