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车的要注意!“最严交规”下月起实施,最高罚2万

2019-10-23   深港两地通

深圳交警的严格大家都是有目共睹

不过,最近交规又“升级

深圳“最新交规”条例非常严格!

下月起实施!

各位老司机注意!

11月1日起,深圳将实施修改后的、更加严格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


新条例都有哪些规定?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01

开车看手机,罚300元记3分!

新的《处罚条例》将原本的

“手持电话、电子设备”

改成了“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

这小小的改变,却有大大的不同

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处三百元罚款。

适用的情形更广

只要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

存在手持、手点、观看电子设备等行为

哪怕电子设备不在手上

都会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



适用的操作对象更多

除了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外

在行车过程中操作其他各种电子设备

如车载导航、车载电台、PSP等

同样会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



只要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

犯了以下任何一点

蜀黍都会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持续操作电子设备超过一定时长

频繁操作电子设备达到一定次数

使用电子设备观看与驾驶无关的内容


总而言之,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

回信息、发语音、看视频、打游戏…

在一定时间内频繁操作电子设备的行为

不仅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更是交警蜀黍查处的重点!




02

不系安全带最高罚500元!谁不系罚谁!

机动车行驶时

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不然分分钟被罚

*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200元罚款;

*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200元罚款。



如果是在高速路、城市快速干道

处罚将会更重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

*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500元罚款;

*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500元罚款。



条例还对记分有了新的规定

*条例规定,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分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等。




03

乱用远光灯,罚500元!


无论是在会车时还是在跟车时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

都会被处500元罚款!

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也将严查严处

第十五条 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处五百元罚款

(一)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

(二)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

(三)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

(四)临时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




04

行人做错也要罚!

你认为新修处罚条例

只是为司机设置,跟行人没关系?

NO NO NO

新修条例处罚对行人也进行处罚

条例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但是在机动车道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乞讨;

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设备的;

其他妨碍车辆行驶的行为。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处二百元罚款。




05

电动自行车也有规划,最高罚2000元!


不仅如此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注意也将被罚

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另外,条例还新增规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将会被罚款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300元罚款: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等。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罚款: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等



大家都记好了吗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

一定要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文章来源:一个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