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各位市民:
2月4日,莒南县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患者。患者王某,男,32岁,莒南县板泉镇周家岭村人。现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其在莒南县活动轨迹如下:
1月20日下午6:26自武汉乘坐K1624列车到连云港。
1月21日上午5:36到达连云港车站。随后由其堂哥开车接回板泉镇周家岭村家中。
1月21日上午10:00自驾外出,到板泉镇政府附近的“亿尚超市”和“家有宝贝”超市分别购买玩具、可乐、面包、海苔、奶瓶、奶粉,并于11:00开车返回家中。
1月23日上午10:10-10:50自驾到十字路街道“欢疃沟集”购买气球、玩具、香蕉、春联后返回家中。
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呼吁,建议在1月21日10:10-10:50在板泉镇“亿尚超市”和“家有宝贝”超市购物停留的顾客以及在1月23日上午10:10-10:50到过十字路街道“欢疃沟集”购物停留的市民,看到公告后第一时间电话报所在村(社区)登记,由各村(社区)向县卫健部门报告(7212330)并持续跟踪登记人员的反馈情况(其他时间段已排查完成)。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就近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或直接前往莒南县人民医院左山院区(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相关人员要立即电话联系所在镇街、村(社区)或者电话直接报告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0539-7212330),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
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来源 莒南发布】
【编辑 W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