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岳男子吴某喝酒后驾驶川M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在岳阳镇解放街与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和出租车驾驶人及二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吴某报警称自己喝了酒,但是没有喝醉,出租车撞了自己。
事故现场
接到报警后,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对双方当事人提取了静脉血样送检。
经鉴定,出租车驾驶人血样中未检出酒精;吴某血样中检出酒精,含量为166.66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罪。
2019年11月28日,安岳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吴某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吴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温馨提示
大家一定要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请珍爱生命!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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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资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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