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8时许,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一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称:在冀大线20km+ 6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半挂车相撞,其中一辆半挂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接到报警后,事故一中队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通过对现场的仔细勘查,发现有黄色车辆碎片撒落在周围,并询问车辆驾驶人及周边群众得知本起事故中还有第三方车辆逃逸。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事故半挂车提供的行车记录仪及周边监控视频,确定该起事故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逃逸车辆为一辆黄颜色的小轿车。民警立即进行布控,查找甄别与案件相符的车辆,通过走访摸排,调取周边各卡口监控,分析该车辆行驶轨迹,最后终于确认了该车车牌为晋KPS***。次日17时许,事故民警赶赴平遥县,找到了车辆驾驶人及肇事逃逸车辆。经技术部门对该车痕迹与现场遗留碎片比对,完全吻合。在铁证面前,驾驶人张卫某承认了8月9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目前,驾驶人张卫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交警提示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停车,确认现场是否有人受伤,拨打110报警。切莫发生事故后驾车逃跑躲避处罚。 (山西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