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山海关法院:联合执行神威显 失信老赖终履行

2019-09-03     河北高院

8月23日,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在昌黎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下成功执结一起人格权纠纷赔偿案件。

王某某申请执行杨某某、许某某人格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某某、许某某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8月23日,申请人王某某向本院提供重要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杨某某在昌黎县十里铺乡十里铺村委会附近经营一家超市。执行干警通过天眼查系统查询到该超市登记经营者正是被执行人杨某某。考虑到被执行人及其重要财产并未在本辖区,山海关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协调昌黎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请求协助执行。昌黎县人民法院收到协助执行请求后迅速答复,并调度一辆警车、两名法警协助执行。11时15分,由两院执行干警组成的联合执行行动小组从昌黎县人民法院出发前往执行现场。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某及其妻子拒不配合,联合执行行动小组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杨某某拘传至昌黎县人民法院进行约谈。经过两院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明理并阐明抗拒执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被执行人杨某某主动与申请人王某某取得联系并履行,该案执行完毕。

此次执行任务短短三个小时就取得成功,是山海关区人民法院与昌黎县人民法院通力合作的成果。下一阶段,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将与更多兄弟法院建立协助、联合执行常态机制,共享各自执行优质资源,布控执行“天网”,让“老赖”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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