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永川人生活环境将会大变样…

2019-12-01   永川微发布

近日

永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了

关于印发永川区立体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善永川区生态环境质量

缓解城市用地紧张与园林绿化建设的矛盾

助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区

加快推进“增绿添园”“增花添彩”行动

扮靓城市“衣装”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生态带、立体城市景观带、

便捷共享游憩带、人文荟萃风貌带

永川将开展执行

《永川区立体绿化美化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范围

立体绿化美化是指充分利用不同的立地条件,选择攀援植物及其它植物栽植并依附或铺贴于各种构筑物及其它空间结构上的绿化美化方式,包括立交桥、人行天桥、建筑墙面、坡面、河道堤岸、屋顶、门庭、花架、棚架、阳台、廊、柱、栅栏、枯树及各种假山与建筑设施上的绿化美化。

1.全区新建项目,包括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市政设施、山体护坡、水岸护坡等,在土地出让和方案审查时,花卉植物的比例不得低于70%,并依据项目建设方案明确立体绿化美化建设相关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全区改建、扩建项目,包括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市政设施、山体护坡、水岸护坡等,涉及土地出让时,参照新建项目实施立体绿化美化;未涉及土地出让时,尽可能地为实施立体绿化美化创造条件,在符合规范、确保高空安全及建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立体绿化美化工程,绿化美化的植物不得外挂,不得违法搭建。

3.全区已建成的公共建筑、市政设施、山体护坡、水岸护坡,以及城区主、次干道两旁的居住区、墙体等,在符合规范、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政府主导实施立体绿化美化;城区其他区域(除主、次干道两旁)和场镇已建成的居住区、墙体等,在符合规范、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实施立体绿化美化项目。

主要内容

立体绿化美化是一个整体概念,它的形式多样,我区立体绿化美化建设主要涉及屋顶绿化美化、墙体垂直绿化、市政设施立体绿化美化、边坡绿化美化、阳台绿化美化、庭院绿化美化等形式。

01 屋顶绿化美化

全区新建公共建筑(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的条件适宜的屋顶,要求实施屋顶绿化美化,屋顶绿化实施面积为可绿化面积。

城区和场镇其他新建建筑中层数少于12层(含12层)、高度低于40米(含40米)、产权明晰、无屋顶坡度的建筑(含裙房),在符合规范、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求实施屋顶绿化美化。

建成年限低于20年且符合建筑安全要求的建筑,位于城区主、次干道两旁的,由政府引导实施屋顶绿化美化;位于城区其他区域和场镇的鼓励实施屋顶绿化美化。

02 墙体垂直绿化美化

城区和场镇新建建筑分隔禁止采用实体围墙,要求采用透空栏杆、绿篱、绿化美化、水景等形式,其中透空栏杆同步实施立体绿化美化。

除有保密、安全等特殊要求的单位外,城区临街实体围墙,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重要节点的建(构)筑物墙体,要求种植爬墙虎、凌霄、紫藤等攀援植物实施垂直绿化。可酌情推广模块式墙体垂直绿化系统,尽可能扩绿增绿。

03 市政设施立体绿化美化

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公厕等市政设施,应将立体绿化美化列入配套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已建成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广场、公厕等市政设施在符合规范及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应逐步实施立体绿化及美化改造。

04 边坡绿化美化

城区和场镇的山体护坡、水岸沿线护坡等边坡,应根据坡度、坡高、坡体结构等实地条件合理的情况下,科学规划建设立体绿化美化工程。

05 阳台绿化美化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墙体、阳台实施立体绿化美化。

这意味着

永川又将迎来新的面貌

生活在永川简直太幸福了

一起为永川点赞!

期待永川变得更美好!

素材:永川区人民政府

编辑:曹 程

主编:谢绍刚

监制:涂山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