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920余万元!窦玉明受贿案开审

2019-11-20     泰安民生网

2019年11月20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原党委书记、主任窦玉明受贿一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窦玉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窦玉明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窦玉明简历

窦玉明,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山东临朐人,经济学博士,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财政厅对外经贸处副处长、企业处副处长、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等职。2007年5月任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其间,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任山东省第五批援藏干部总领队,西藏日喀则地委副书记、行署副专员);2016年10月至今,任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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