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相关税费政策,一文了解→

2024-11-01   洞庭湖边那些事儿

出租房屋这件事

在我们生活中常常发生

但其中涉及的税费政策您知道多少呢?

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出租住房相关税费政策

增值税

自然人出租房屋(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 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适用免征政策)

增值税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 1%5%7%计算缴纳,与增值税同时缴纳。

教育费附加:以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 3%,与增值税同时缴纳。

地方教育附加:以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征依据,地方教育附加率为 2%,与增值税同时缴纳。

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按“ 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自 2001年1月1日起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 免征印花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相关税费政策

增值税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注意: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适用免征政策)

增值税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为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计征方式同住房部分

个人所得税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 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房产税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 12%

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以个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