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曲周县概况

2019-05-03   旭东读史

曲周县隶属于河北省,是邯郸市下辖县,地处河北省南部,邯郸市东北部的太行山东麓海河平原的黑龙港流域。东接邱县,南邻广平、肥乡,西连永年、鸡泽,北依邢台市平乡。曲周县总面积667平方公里,辖6镇4乡,342个行政村[1],总人口为51.36万人(2015年末)[2]

邯郸至黄骅港铁路(简称邯黄铁路)和青兰高速擦境而过;邯黄铁路和青兰高速曲周西南边境呈斜十字形擦境建曲周站(现为曹庄站)和曲周服务区,电力供应充足,有220千伏、110千伏和35千伏变电站六座,全县村村通电,程控电话四通八达,广播电视覆盖全县。科技、文化、教育、卫生、金融、服务事业构成服务网络。

境内有八宝寺、普明寺等景点,曾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中国天然色素产业基地、中国甜玉米之乡[1]等称号。

2019年1月25日,曲周县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据《曲周县志》载,曲周县域春秋时为晋曲梁地。

商时曾在曲周设置粮仓,离宫。春秋时为晋曲梁地,因位于古曲梁边陲,故名曲周。

战国属赵。

秦属邯郸郡。汉初置曲周县,封郦商为曲周侯,至此有曲周之名,而现今的曲周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河流,据有关史料记载,古曲周应在邱县附近。

1946年改称企之县(因革命烈士郭企之曾任曲周县中共党委书记,并在此就义,为纪念他才更名),1949年恢复曲周县名称。曲周县古代有凤凰栖息的传说,固也称凤城。

春秋时为晋曲梁地,因位于古曲梁边陲,故名曲周。战国属赵。秦属邯郸郡。汉初置曲周县(故城在今县东北四十里处)。

1946年改称企之县,1949年恢复曲周县名称。

1958年8月15日,邱县和鸡泽并入曲周县。10月,肥乡县(含广平县)并入曲周县。属河北省邯郸专员公署。1960年5月3日,邯郸专员公署与邯郸市合并,曲周县归属邯郸市。1961年5月,邯郸专署与邯郸市分开[3] 。6月,曲周县与肥乡县(含广平县)分开。曲周县属邯郸地区专员公署。

1962年2月,曲周、邱县、鸡泽三县分开,各恢复原县建制,曲周县属邯郸地区行政公署,至1993年7月。邯郸地区与邯郸市合并,曲周县为邯郸市管辖。

截止2018年5月,曲周县通过园区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主体培训,打造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的农村“双创”模式。创建了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国家级农业现代科技园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中国农大在曲周首创科技小院经验,被世界顶级期刊《自然》刊载。目前,全县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1家,省创新型企业2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330家。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种养大户等创业主体5000余人,带动农户40000余户。

位置境遇

曲周位于河北省南部太行山东麓海河平原的黑龙港流域。东接邱县,南邻广平、肥乡,西连永年、鸡泽,北依邢台市平乡。春秋时为晋曲梁地,因位于古曲梁边陲,故名曲周。战国属赵。秦属邯郸郡。汉初置曲周县。1946年改称企之县,1949年恢复曲周县名称。

地形地貌

曲周县属海河流域,是中生代晚期形成的一个独立的地质结构单元。在古地球时期,由于地壳的变动,曲周县域呈拗陷起伏重叠状态,到第三纪末被大量的陆相沉积物填平,成为一个统一的拗陷堆积平原,以后经过长期的沉积,特别是黄河、漳河、洺河、沙河的冲积,逐渐形成今天的冲积平原。地面高程(黄河)在45.4至32.7米之间。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地面降坡1/3000左右,地势平坦。历史上因境内河流经常泛滥,受其冲积的影响,境内形成冲积堆、扇形地、缓岗缓坡地等复杂地貌。[6]

气候特点

境内东高西低,平均海拔39.6米,属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 年平均气温13.1℃。七月份最热,平均气温为26.8℃,极端最高气温为41.1℃,1月份最冷,平均气温为-2.9℃,极端最低气温为-19.9℃。五霜期年平均201天,10℃以上积温4472.0℃。

年平均降雨量为556.2毫米,降水主要集中在7至9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三分之一,雨热同期,对农业生产十分有利,土地生产潜力大。但春季干旱多风,十年九旱,冬季寒冷,雨量稀少,旱灾和病虫害是对农业生产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1]

土壤

曲周县变化多端的地貌类型造成境内水热状况的分异和水盐运动类型的差异,同时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土壤分布。据土壤普查资料,曲周县境内土壤分为三个土类,五个亚类,八个土属,下分57个土种。[5]

水文

曲周县境内的河流有支漳河、滏阳河、老沙河三条河流,属海河流域子牙河和黑龙港水系。按物质来源分,大致以县城为界,分为南北两个单元。南部以漳河冲积物为主,北部以沙河冲积物为主。

土地资源

截至2009年,曲周县土地总面积为6766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567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84%;建设用地面积为90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5%;其他土地面积18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1%。[5]

水资源

曲周县水资源可分为三部分:自然降水、过境地上水和地下水。据统计,自产径流为1725.8万立方米,过境地上水总量为26671.7万立方米,其可供量仅为5.61.3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包括浅层淡水和微咸水、深层淡水三种。浅层咸水资源总量为1925.2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