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岛,女子退租屋内垃圾堆1米高,房东女儿:屋里全是外卖盒、饮料瓶,还有卫生用品等。(11月19日 九派新闻)
好借好还,再借不难。租用他人之房屋,应当打扫干净,恢复原貌后退租离开,既是人之常情,更是文明租客应有之举动;然该女子退租后,竟然留下的是“垃圾堆1米高”,显然未尽打扫义务,当属“不文明”租客。
安居方能乐业,住房乃人之基本需要也。随着市场化就业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年轻人争相到城市,打工谋生存、求发展;面对高额的房价,加之受流动性的制约,无力也不必要购房,只得靠租房过日子。
现实中,虽大多租房者,能自觉遵守租房之规则,在退租时能将所租房屋收拾干净,恢复原状,履行好自己的义务,给房东留下好的印象;但不可否认,依然有个别租客,无视房东之权益,留下“满屋垃圾”。
面对类似之不文明租客,虽媒体、网友不约而同,口诛笔伐,痛斥其不文明之举,指责其心中只有自己的利益,呼吁有关部门亮出硬招,对其不文明行为亮剑说“不”,将此怪象斩草除根,还房租市场以文明。
留下“屋内垃圾堆1米高”,虽看似小事,却给房东增添其打扫之苦,让其房屋继续出租受限,伤害到了其正当权益,涉嫌触碰到了法律底线;不仅如此,还透出了其文明素质低下之痛,给城市文明抹了黑,更可能令众房租客蒙羞。
出租房屋,虽为的是收取房租,但客观解决了打工族住房之苦,为让“居者有其屋”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社会立下了功劳;为此有关方面,理应着高度重视之,全力破解此怪象,以维护好“房东”之利益,让此丑态谢幕退场。
痛定思痛,要消除此怪象,当务之急,“房东”当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将“清除垃圾、打扫干净”列入租房合同之中,细化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将规则挺在前面,先小人后君子,提前设置好权益之防线。
同时,在遇到类似不文明租客时,房东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让警方出面,让”不文明“租客浮出水面,让其担起自己应当担负的责任,不可让其“逍遥”其外,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执法部门不可以此事“微不足道”为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而当及时受理,指出其危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其进行批评与教育,或责令其及时打扫,或让其承担打扫之费用。
更为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与时俱进,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全面审视相关法律与规则,及时启动修订程序,第一时间补上相关漏洞,铲除”不文明租客”滋生的土壤,不给“不文明租客”以机会。
退租屋内垃圾堆1米高,透出了的是个别租客“不文明”,伤害着房东与租房市场;虽貌似小事,但危害不可小觑;要消除之,仅凭“遣责”是不够的,而需多方给力,因此,对“不文明租客”不能只有“遣责”。(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