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都是贼,只交身来不交心。夫妻二人在经历了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后,就会对另一半产生一种怀疑和防备。可能正常生活中不会产生什么矛盾,但是一旦涉及到钱财,两人的矛盾会急剧恶化。
江苏淮安,突发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某2层独立洋房内,一家4口全部被人害,其中一对60多岁的老年夫妻,一名中年女子,还有一名17岁的女孩,现场惨不忍睹。后者亲戚报警,经警方侦查,门窗完好,凶手是中年女子的二婚丈夫。凶手行凶后潜逃到外省,目前已被抓获。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知情人透露,中年女子张某和凶手是二婚。案发当天,疑因二婚丈夫讨要装修款未果。于是怀恨在心,最终残忍的将张某的父母以及她和前夫生的17岁女儿后潜逃。
还有知情人透露,凶手是当地交警部门的一名辅警,但目前尚未得到证实。
对此,网友们十分愤慨。“为区区几万块装修款一家四口,太残忍了!”“遇到恶人就是一场灾难,嫁人一定要嫁良人”。
但也有网友认为,“者住的二层独立房子装修时应该花了不少钱,既然离婚了把装修钱至少也要还一部分吧,剩下再慢慢还,因为是二婚没有血缘关系.更要算清楚钱财。别占男人便宜,做事应该合符情理,宁愿自己吃亏一点,就不会四条生命了。”
真是太残忍了!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谁知,二人仅仅因为装修款竟然酿成这么严重的惨案,真是太令人唏嘘了。
那么,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从法律来讲,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则另一方婚前或婚后用个人财产进行装修的,则婚后装修属于其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双方共同出资装修的,一般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平分。
换句话说,涉案男子无论是哪种情况,其实都不会吃亏,完全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返还,女方不返还时,可以提起诉讼向女方索赔。
其次,男子没有理、依法维权,冲动之下残忍将女子一家四口灭门,毋庸置疑已经构成故意人罪。
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人的,处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虽然说最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慎用刑。
但是具体到本案,男子手段如此残忍、危害后果如此严重,最终恐怕只有路一条。
再次,还应当注意的是,男子的行为还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要知道,一个人的亡赔偿金就高达上百万元。男子为了几万块钱,不仅赔命,还要赔个精光,着实是太不值得!
最后,俗话说,“好聚好散”,该案再次提醒人们,夫妻离婚一定要处理好双方关系,千万不要因此由爱生恨,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