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千里传书"保律师权益

2020-02-29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湖北武汉:"千里传书"保律师权益

作者:周晶晶 李晶 付静宜 新闻来源:正义网



  2月24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负责人姚妍如常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管理平台,发现预约事项一栏中新增一则“阅卷申请”:来自北京的关律师要求阅览其代理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的补充侦查卷宗。

  对于律师提到的案件,年后一人值守案管业务的姚妍有印象。“案情相对复杂,早前该案两位代理律师已经来阅过卷了。2月9日案件退查重报时,补充卷也是我受理的。”

  保障律师阅卷权是案件管理部的一项基本职能,以往为确保卷宗安全性、保密性,一般都是网上申请、现场阅卷。但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武汉全城封闭、交通管制,律师来汉阅卷短期之内恐难成行。如果不能来,还有什么办法能让对方看到公安机关补充调取的证据材料呢?

  “可以将律师申请阅览的电子卷宗导出并刻录成光盘,通过邮政检察通道邮寄送达。导出卷宗的同时内部添加水印、设置阅览密码,以保证电子卷宗的保密性。”受外省检察机关异地阅卷操作启发,姚妍拿定主意,“根据今年2月2日《最高检对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作出部署》有关精神,案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落实保障律师正当执业权利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该案审查起诉期限将近,想同时兼顾隔离防控,“千里传书”是最好的办法。”

  该院2018年业已实现电子卷宗制作率100%,所有案卷材料均扫描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这也使得远程阅卷成为可能。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无先例,但非常时期,特事特办。”解决方案得到领导支持后,姚妍开始依程序网上审查申请人相关证件:委托文书齐全,律师执业资格证已上传,案件已绑定,申请资格确认。审核过程中,细心的她发现,委托手续中有两名律师,前一次阅卷录入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是另一名辩护人的纸质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此次阅卷,关律师是通过外网提交律师资格证照片,检察人员录入应用系统“辩护与代理”时还需相关纸质文件。

  审核通过,姚妍当天便拨通了辩护人的手机。听到来自武汉的声音,关律师非常惊讶:“武汉现在全民抗‘疫’,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提出申请,没想到检察机关的工作还在照常进行,这么快就有回应。”

  “谢谢关心,我们现在抗‘疫’办案两不误。”通过电话,姚研进一步核实了辩护人的身份及邮寄地址,紧接着便开始刻碟:导出、加密、刻录……不到十分钟,光盘制作完成。

  “这么远,千万别给划花了”。她在办公室翻了半天,找出一个闲置的CD盒,小心翼翼地把光盘放进去,然后加上防撞条、包上好几层纸,塞进硬纸盒内,用胶带反复缠紧。

  26日上午11点,姚妍把包装好的光盘交给业务员后,再一次打给关律师,告诉他刻有电子卷宗的光盘将通过邮政检察通道送达,在途耗时约4-5天,请他注意查收;同时提醒他尽快邮寄纸质律师执业证、案件委托文书复印件给检察机关,以完善相关手续。

  听闻卷宗光盘已经在路上,关律师在电话中再三致谢:“武汉的检察官真不简单。疫情让北京和武汉相对隔离,但是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让阅卷不阻隔。等战疫胜利那天,我一定要再来武汉。”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9QAQkHABgx9BqZZIpmx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