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刑期九年半!福州依法重判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2020-03-17     清朗天空

来源:福建高院

由于口罩等抗疫物资的短缺

有人就利用他人求急的心理

做了见利忘“疫”的事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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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在朋友圈看到这位“小不点”

发布了有口罩出售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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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不点

与厂家合作,有大量医用外科口罩出售,仅售大单,非诚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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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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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家的公司急需开工

看到有人出售口罩

便急忙找“小不点”私聊

想要购买大批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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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不点

你好,我在你朋友圈看到你这里有口罩出售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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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你要多少?

我的公司急着开工,先要3万个口罩,现在就给你转账,麻烦你尽快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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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请先付定金五万元,转账到建设银行:6218****506,收款人:xxx。

已转,尽快发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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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

口罩发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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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货源紧张,还需要再等等

你给我加急好吗?我可以再付一笔定金给你,我这边真的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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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后

你好,口罩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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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后

未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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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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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小林后知后觉地想到

我难道是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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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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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很明显,你确实是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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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下午,台江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0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这是福州首例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也是目前我省已宣判的涉疫情诈骗案中刑期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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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经陈某某提议,陈某某与李某某合谋在没有任何实际货源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吸引被害人添加两人事先准备好微信,之后在微信上编造“与厂家合作,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谎言,并向被害人发送在网络上搜索到的口罩照片、视频等骗取信任,要求被害人将购买口罩的钱款汇至其两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内。两被告人先后作案三起,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0.3499万元。其中既遂两起,合计人民币46.7499万元;未遂一起,计人民币3.6万元。骗得钱款被两被告人用于偿还债务和赌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平台上编造出售防疫物资的虚假信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从重处罚。台江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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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庭审以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在法庭、公诉人在检察院、辩护人在办公场所、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公道互联软件参加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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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疫情当前,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口罩等防疫物品

要多留几个心眼

不要轻信陌生人“有口罩出售”的言辞

更不要随意就将钱款转账给陌生人

在交易过程中

要保存好相应证据

发现被骗时,要及时报警求助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9DJg6XABnkjnB-0zNX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