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匡雪 狄瑞强 新闻来源:正义网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拉响了野生动物保护的警报。2月17日,记者从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获悉,疫情发生以来,该院第四检察部重点关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办理了枣庄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用实际行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章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早在2019年3、4月份,章某在未取得养殖证及任何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联系刘某(已另案处理)购买3只蜥蜴,并将其养于自己承包的动物园内用于观赏。后经山东省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中2只为蜥蜴目巨蜥科平原巨蜥,1只为蜥蜴目巨蜥科尼罗河巨蜥,均属于巨蜥属,巨蜥属所有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17)附录Ⅱ。平原巨蜥、尼罗河巨蜥虽在我国没有自然分布,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已将巨蜥核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此案系枣庄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该院检察官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引导补充完善证据。“章某未取得养殖证及任何许可,非法收购3只蜥蜴养于动物园用于观赏,虽然未将其猎杀,但实质减损了3只蜥蜴在自然环境下生长对生物链及生态应有功能的发挥,对生物多样性及环境生态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由于3只蜥蜴系外来物种,不排除携带病毒的可能性,对社会公共利益构成侵害。”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玲向记者介绍道。
2020年1月13日,滕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章某涉嫌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罪将其移送审查起诉。1月14日,该院发出诉前公告,拟对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第四检察部立足公益诉讼职能,注重源头防控。根据公益诉讼工作职能范围,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形势,重点关注野生动物保护、生鲜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医疗废弃物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防疫用品市场秩序等领域的公益保护情况及安全风险,审查管控薄弱环节。发挥公益诉讼工作能动优势,多维度线索摸排,同时制定应急方案,将本职工作与疫情防控大局相结合,对于特殊时期排查到的重大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向本市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报上级检察机关,积极消除隐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