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港产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实行居民出行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月4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居民出行。每户家庭派相对固定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和药店上班外,不外出。
二、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并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必须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区所有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四、对拒不听从各卡点、村队(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将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分区、村队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群众健康负责,以防控大局为重,严格做好本村村民外出管控工作。各村队要充分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六、城区办、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责任,按时上岗履责,积极配合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做好居民外出管控工作。
七、全区居民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感谢全区人民的理解与支持。
南大港产业园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8qR5EXAB3uTiws8Km-Y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