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杨法官,我们是漳浦县交警大队,我们已控制到被执行人胡某及其名下车辆,现正将胡某及车辆送到法院的途中,请你们及时办理交接。”
“我们马上赶回去!”
12月7日早上9 时许,正在不动产中心做财产调查的执行干警,接到县交警大队打来的电话。
听到这一消息执行干警们激动不已,立刻赶回法院与交警办理车辆扣押交接手续,并将胡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经当事人申请,被执行人胡某共有三起案件在漳浦法院立案执行,涉案标的总额达31万余元。
执行法官收到执行案件后,细心研判案情,依法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并多次到胡某家中,胡某却以各种理由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对其家属耐心细致做释法说理工作,希望家属劝导胡某主动面对,积极履行义务。但胡某却始终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报告财产、消极抵抗执行。鉴于此种情形,漳浦法院依法对胡某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
11月22日上午,执行法官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胡某的行踪线索,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线索地实施拘传,发现胡某正驾驶车辆行驶在县城某路段,执行干警驾车紧随其后至红绿灯路口,利用等红灯的间隙,下车向其出示执行公务证亮明身份,要求其将车辆停靠至路边配合法院执行。胡某明知是执行干警,且警车在旁,却不予理睬也拒不下车配合执行。
双方僵持过程中,胡某突然启动车辆,不顾车辆前方拍摄记录执法全过程的执行干警人身安全,猛然加速冲卡,强闯红灯逃离执行现场。
万幸的是执行干警闪避及时,现场未有执行干警受伤。
为有效震慑打击被执行人胡某驾车逃窜逃避执行这一不法行为,漳浦法院第一时间启动执行联动预案,将胡某的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移送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实施线上线下联合布控。
12 月7日上午,交警通过轨迹分析研判、实时监控追踪,成功拦截胡某及其名下车辆。
执行干警将胡某拘传后立即对其进行询问。面对法官的询问,胡某全程装聋作哑,顾左右而言他,拒绝正面回答,既不报告财产情况,也不配合执行工作,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胡某采取上述措施。
针对胡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导致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以及在执行过程中抗拒执行的行为,可能涉嫌妨害公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更严厉的制裁。
来源:漳浦县人民法院
编辑 刘方心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