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隔夜酒”认清酒驾误区

2019-08-17     山西新闻交通频道

近日,高速交警一支队五大队的民警在滨河西高速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驾驶白色途观车的司机神色恍惚,于是民警示意他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民警在对这名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他涉嫌醉酒驾驶。大清早就被查出酒驾,面对酒精检测仪上显示的数值,这名司机也承认了自己确实喝了酒,但喝酒的时间却是在前一天晚上。司机认为已经过去十几个小时了,自觉无事,殊不知“隔夜酒精”还有这般威力。



不少司机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晚不开车,一觉起来开车上路就不属于酒后驾驶了。但这一观点完全是对酒后驾驶的误解。随后通过对违法司机的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他居然是二次酒驾。



目前,这名违法司机因二次酒驾已经被高速交警一支队五大队处以罚款2000、吊销驾驶证六个月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许多驾驶员已经树立起了良好的守法意识,但还是有不少司机朋友会存在这样的误区,觉得酒后睡一觉,酒精就能散发了。

其实,酒驾认定的标准是“不看时间看含量”,判断一个驾驶员是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不是以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或是多久之前喝过酒来判断,而是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勿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只当做口号,更要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在安全问题上大家不能有丝毫的马虎,从小心“隔夜酒驾”做起,安全行天下,幸福千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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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并州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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