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7月起施行

2024-06-24     中国经济网

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外发布,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新发布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进一步提升司法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反垄断司法力度。

反垄断民事诉讼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2013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垄断民事一审案件977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成立至2024年5月底,共受理垄断民事案件178件,审结131件,多起案件具有典型意义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近年来,反垄断执法司法的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2022年6月24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颁布,明确了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适用的基本规则,完善了纵向协议认定规则等。根据新形势、落实法律规定,最高法在2012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基础上,制定了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重新就相关问题作出系统规定。

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共51条,对程序事项、相关市场界定、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民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厘清法律适用标准。其中,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执法司法的一个基础性、前提性工作步骤,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司法解释对此明确原则要求、证明责任、分析方法、考量因素等事项。

垄断协议,是指两人以上经营者相互间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相同行为。实践中,经营者为逃避反垄断执法司法,往往不形成书面协议,“只干不说”,由此导致反垄断执法司法实践中对该类协议证明和认定均较为困难。对此,司法解释给出认定指引,细化规定事项,并对利用技术手段达成垄断协议专门作出规定。(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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