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需规范配备垃圾桶

2019-10-18   城关区城市管理局

垃圾分类标识在颜色和内容上应当有明显的差别,居民才能通过垃圾桶上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标识和颜色快速进行判断,从而进行正确分类投放。我市垃圾分类分为四类,其中可回收物垃圾桶颜色采用蓝色,易腐垃圾桶采用绿色,有害垃圾桶采用红色,其他垃圾桶采用灰色,垃圾桶身正面也应当印有所对应类别的醒目标志。

近日,我局垃圾分类办在检查中发现,居民小区仍有大量生活垃圾分类标识不规范的现象存在,部分街道仍然认为只要配备了分类垃圾桶就是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楼院小区原则上按照每60户配备1个120升厨余垃圾桶、1个120升其他垃圾桶,每120户配备1个120升可回收垃圾桶、1个120升有害垃圾桶的标准配备四分类垃圾收集设施;高层住宅可按单元或统一收集点的配备形式,按照不少于1组四分类垃圾收集设施的标准,配足配齐垃圾收集设施。特别是老旧楼院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必须按标准全部配备。但是,各小区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仍然良莠不齐,未按照小区规模科学设置数量充足的四分类投放设施(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投放设施在小区出入口集中配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配置)。部分小区虽在原有垃圾桶上面粘贴了分类标识,但未按照兰州市最新标识标准进行更换或按照“四色”进行喷涂,造成分类设施标准不一,分类标识不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立即督促各街道尽快整改,规范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标识不规范的分类设施全部更换或张贴正确标识进行覆盖。在垃圾桶的分布上,充分考虑居民日常习惯、出行线路等因素,对分类垃圾桶设置进行合理规划,为居民的投放提供便捷,做好垃圾分类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