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丨寻找银川这2人线索
近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王启良、王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启良,男,1986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明园小区12-1-301室。
被执行人:王乐,女,1988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明园小区12-1-301室。
执行案号:(2022)宁0106执恢439号
执行依据: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宁0106执3400号民事调解书
举报线索:
1.被执行人王启良、王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已被本院查明并控制的被执行人财产除外);
2.被执行人王启良、王乐的人身下落;
悬赏金额:
2.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启良、王乐的下落,并协助本院控制住被执行人王启良、王乐,给予奖励10000元。
悬赏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至案件执行完毕或撤销悬赏公告之前。
法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联系人:马昊
举报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执行局214办公室
来源:宁夏法治报
审核:马玲艳 刘沛昊
编辑: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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