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印发《互助县第三届“感动土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启动互助县第三届“感动土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据悉,互助县第三届“感动土乡”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个类别表彰2名,共表彰10名。凡符合道德模范参评标准,在互助县工作、学习、生活、服兵役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的干部职工,农民、学生、自由职业者、外来务工人员等,或其典型事迹、事件发生在互助县境内,均具备互助县第三届“感动土乡”道德模范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将评选表彰疫情防控先进典型、“最美逆行者”“优秀志愿者”及各行各业选树的“最美人物”等重大典型,以及媒体集中宣传报道过的先进个人,可优先推荐。5月30日前,该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将分类别推荐候选人。
本次道德模范的推荐采取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将充分体现群众性,广泛立足村社、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发动群众参与,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普普通通的先进人物,使推荐人选可亲、可敬、可信、可学。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将在广泛动员、层层举荐的基础上,通过基层推荐、评议审核、征求意见、集中展示、公众投票、媒体公示、表彰奖励、宣传学习等步骤实施。对当选为互助县第三届“感动土乡”道德模范的先进典型,县文明委将于9月份在全国第18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后进行隆重表彰,并作为全国第八届道德模范的推荐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