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庭在线审理案件
商洛新闻网讯:近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依法对一起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行政二审案件,通过网络云庭审的方式进行了开庭审理。
上诉人李某某、陈某某与被上诉人丹凤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行政许可及行政赔偿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后,李某某、陈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商洛中院受理后查明:上诉人李某某现住甘肃省兰州市、陈某某现住甘肃省金昌市,其共同委托代理人葛某某现住辽宁省沈阳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诉人及代理人来商洛参加诉讼不便。为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两不误,深入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及本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办公办案及信息化指引》的要求,行政庭经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决定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对本案审理。
本次庭审圆满完成
庭审进行前,在该院信息中心的指导下,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认真学习了“陕西法院微庭审”小程序的操作流程,掌握了基本的程序规定,提前对当事人进行了身份验证,就网络庭审进行了联系沟通和指导,预约了开庭时间,交代了庭审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为确保首次开庭顺利,庭审前,行政庭所有书记员进入“陕西法院微庭审”小程序进行了预演学习,信息中心调试了设备。下午3时,按照约定的时间,庭审按时进行,被上诉人丹凤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及代理人、远在甘肃的上诉人陈某某及其在沈阳的诉讼代理人葛某某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参与了庭审调查、举证质证、辩论,最后进行了远程手机签名,本次庭审圆满完成。
本次网络庭审流程完整,远程图像清晰可见,视频通话顺畅,当事人反响良好。本次庭审也是商洛中院第一例通过网络云庭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