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清清白白地离开人间”——近期为洗刷强奸罪名奔波了42年无果,终于被网友们刷上热搜的汪康夫这样说,而这句话也曾是蒋某刚的毕生愿望。
蒋某刚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人,1978年作为一名特殊的大学生毕生,被分配到汝南师范学校当老师,1979年他和王某芝结婚,王某芝也是高材生,同样也是一名老师,两人志趣相投,美满幸福。
后来两人都在一个学校工作,生下了两个孩子,但因为忙不过来,就打算请一个保姆,1987年有人就给他们介绍了一个——同村的蒋某春,15岁,小学一年级辍学,人很勤快。
由于蒋某春年龄小,其实蒋某刚也没怎么使唤她,她在蒋家当保姆的时间也不长,也是分了两次当,但万万没有料到,这15岁小保姆蒋某春竟怀孕了,还口口声声称是蒋某刚强奸了她留下的种。
彼时蒋某刚才从上海回来,听到这么一个消息,他是一头雾水又晴天霹雳,当即和自己的妻子指天发誓没有,这小保姆的家人本来打算带着小保姆引产了,一看蒋某刚不承认,就闹上了警察局。
1988年,由于牵扯到的问题很多,在当地妇联的支持下,当地公安局的重视下,很快成功立案,事情也得到了不少人的关注,那幺小保姆到底是怎么怀孕的?孩子到底是不是蒋某刚的?真相是怎么得出的?最后蒋某刚有没有如愿洗刷冤情?
这个案子很难推进,因为小保姆的证词逻辑十分清楚,前因后果十分明确,地点时间也不是假的,尤其是她和蒋某刚单独相处的时间,确确实实是存在过的,就连蒋某刚的妻子都不能否认。
此后蒋某刚就被监视了起来,可蒋某刚确确实实没有做过,被人凭空扣了这么一顶强奸犯的帽子,他的心理压力是很大的,一次散步的时候,蒋某刚一头栽倒在地,之后身体就不行了。
这令其妻子愈发相信丈夫是清白的,她知道丈夫不想就这么带着不属于自己的罪名死去,于是开始为洗刷丈夫的冤屈奔忙起来,某天她电光石火之间想到了血清鉴定的方法,开始找医院。
那时候的医疗技术不比现在,能做这个的全国只有三个地方,幸好公安局也同意了她这个方法,联系了这三个医院,广州那边回信一来,小保姆的孩子一出生,一伙人就立即去了广州。
这个过程也并不简单,一行人到达了广州中山医学院物证教研室,抽取血样之后又返回了泌阳县,这时候就是等待了,那么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蒋某刚的?最后蒋某刚有没有如愿洗刷冤情?
一个月后鉴定报告出来了:累计排除概率为92.35以上,也就是说这孩子不是蒋某刚的,已经偏瘫的蒋某刚总算松了一口气,那么强奸小保姆的到底是谁?她又为什么一定要口口声声诬陷蒋某刚?
原来强奸小保姆的是她的姨夫任某德,那时候小保姆在蒋某刚家中当保姆,她的姨夫任某德家就在不远处,下班后她就去了她姨夫任某德家,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要说她不痛苦吧,似乎也没有,说起过程来哭得挺伤心,但要说她有多恨她小姨夫任某德吧,其实也没有,在她心里面天然缺少对于亲戚的警惕性,这都是农村不咋读书的小孩的普遍特征。
所以被侵犯之后的第二天,任某德教唆她:“到时候怀孕了被人问起,你可不要说是我干的,不然你姨会跟我离婚的,你就说是蒋某刚弄的,就是你在他家当保姆那阵子。”她就真的诬陷了蒋某刚。
真相到这里算是大白了,小保姆被抓,任某德也被抓,但事情还远远没有结束,1989年公安干警和武警押着他去广州进行抽血化验,回县途中却被他给逃跑了。后来是怎么抓到他的?
1994年公安局突然接到一封举报电报,随后在驻马店成功抓到了骑着三轮车走街串巷的任某德,由于之前做了亲子鉴定,证据确凿,任某德再也没有狡辩强奸罪事实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知,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从重情形为: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任某德虽然不存在以上加重情形,但他强奸的对象是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的,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任某德造成的后果无疑十分严重,但只要他不承认,蒋某刚的冤屈就一直不能洗刷,1995年其妻子开始三番五次上述,一审时任某德被判有期徒刑14年,二审维持原判,1996年她拿到了终审判决书。
这样一来,蒋某刚终于可以无憾了,不过这一切他都不能知道了,因为早在1991年蒋某春因为诬告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时,蒋某就去世了,随后蒋某春的父母过来闹,又害得蒋母也去世了,蒋家家破人亡,只剩下了颤颤巍巍的老父,还有其妻子和两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