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和物资服务中心:六项措施加强对政策性储备粮补贴资金监督管理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策性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突出绩效导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市粮食和物资服务中心以会代训组织收储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培训学习市粮食和物资服务中心制定的《政策性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粮食收储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为政策性储备粮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提高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明确政策性储备粮和政策性储备粮补贴资金概念,划定政策性储备粮补贴资金范围,使政策性业务与商业经营性业务的边界清晰明了,资金管控易操作。设置“储备粮补贴资金管理岗位”,明确承储企业出纳、会计和市粮食中心财务等岗位职责,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清晰。实施政策性储备粮补贴资金预算制度,每年12月各承储企业编制次年涉及政策性储备粮业务的收支预算,并报市粮食中心备案,次年承储企业按照已备案的预算,执行补贴拨补申请和资金支付,使储备粮补贴资金收支有计划、有方向、有目的。实施补贴资金支付“三级审核机制”,承储企业填制《资金付款申批单》后,分别由承储企业负责人、粮食中心计财股、粮食中心分管领导等环节逐级审批,避免补贴资金超预算支出,防止补贴资金支付的随意性和违法性。实施补贴资金专户管理,补贴资金账户的网银支付U盾,承储企业和中心财务岗各持一枚,实行资金“支付提交”与“复核同意”人员的岗位分离,有效监督支出,保证资金安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市粮食中心计财股和纪检人员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政策性储备粮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将储备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市粮食中心党委。
通讯员:王登科
编辑:马阳 校对: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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