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违建”也有补偿?没错。并不是所有的违建都没有补偿,或者需要被强行拆掉。
一句“违建”,上千平房产说拆就拆,不给一分钱补偿,合理吗?
案情介绍:
张先生在甘肃省榆中县某镇拥有一处房产,该房屋面积1125平方米,共五层。2014年,榆中县招待所片区旧城改造项目铺开,张先生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
一般来说,很多老百姓是巴不得自己房子被拆迁的,因为补偿安置方案的条件非常丰厚。但张先生显然是失望了。2015年11月,拆迁方以违法建筑为名,对张先生房屋的四层、五层共计828平方米的钢结构房屋强制进行了拆除。拆迁方告诉张先生,违法建筑的拆除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并将继续对其剩余的297平方房屋实施拆除。
通过法律途径,“违建”房屋被拆,拿到了400余万补偿款。
为什么被认定违建后,还可以争取补偿?
因为现实当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来认定2008年以前的建筑是违法(章)建筑,这是不适用的。这就是法律上的“法不溯既往”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在我国哪些情况下是违建建筑,拆除后没有补偿?
对于违建的认定,我国通常依照的是《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注意,以下这五种情况下的建筑物都属于违章建筑: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在我国被认定违建,就只能被拆除了吗?
在我国一旦被认定违章建筑,也不是立刻就拆,还需履行法定程序。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在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时候必须告知被处罚人享有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否则,该通知书不能成立。
如果城管局的程序不合法,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