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 记者 王小生
本来是罂粟,结果不认识,被当成了菜种,幸好及时得到处理。
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童家桥派出所民警黄华在辖区入户走访时,发现烈士墓某小区楼顶栽种了一种植物,花大艳丽,香色浓郁,有的花瓣已经凋谢,结出球体果实。经黄华仔细观察,疑似罂粟,种植数量有22棵。
随即民警用手机拍了照,摘了几朵花,赶回派出所,经过鉴定,这些鲜艳植物确实是罂粟花。
4月26日,民警黄华再次来到小区,向周围居民打听,种植罂粟花的住户。经多方查证,核实出,种植罂粟的人姓蓝,是一位60岁老人种植的。
当民警找到蓝某时,得知罂粟已经铲除,经民警现场查看,这些罂粟的确已经全部铲除处理。
原来,在今年春节前,蓝某到一个镇上赶场时,在一个游摊小贩处买了菜籽,今年春天种下后发现菜长势良好,由于自己平时独居此处,也不认识这种植物,所以一直精心管护,后来还开了花,就在民警拍照取证离开后,蓝某的老公从四川老家来到了重庆,一眼就认出了这些植物是罂粟,并立即进行了铲除。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蓝某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蓝某也承认了自己错误,称再也不会有类似行为。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种植罂粟或毒品原植物,否则将会收到公安机关的严厉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一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沙坪坝台 王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