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又一旗宣布恢复堂食!

2020-03-16   FM896鄂尔多斯之声

关于餐饮服务单位

恢复提供堂食的温馨告示


根据乌审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现将乌审旗恢复营业的餐饮单位提供堂食服务经营操作规范告示如下:


1.餐饮服务单位要做好入店消费者的管控。进入就餐场所的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必须扫描通行二维码或进行实名登记后方可通行,餐饮经营单位必须查验消费者信息,符合条件方可入内。


2.餐饮经营单位应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至少要求一名就餐客人出示身份证明,并登记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备查验跟踪。如发现有来自国内外重点疫区的消费者,必须提供其相关的健康证明后方可入内,否则要立即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消费者的有关情况(嘎鲁图所:朱志平15044911555、乌审召所:谷永干15924587358、图克所:魏炜玮13947779655、乌兰陶勒盖所:呼斯林13947727203、无定河所:王海崟14794967775、苏力德所:李沣泰15750656886)。如在就餐场所发现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就地采取临时隔离,及时联系乌审旗人民医院(0477-7217621)或乌审旗疾控中心(电话:0477-7212784)开展分检就诊。


3.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每天对就餐场地、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对接触较多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4.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消费者进店后不得随意自行取餐,特别是火锅店食材、小料等,均必须由服务人员取送


5.餐饮服务单位餐桌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超过就餐座位的50%,餐桌间距保持在1.5米以上,顾客间隔应保持在1米以上;


快餐店实行一人一桌。


鼓励预约订餐,如需候餐,等位区人均间隔1-1.5米,避免人员聚集。


包间就餐每桌用餐人数不超过就餐座位的50%,顾客隔位就坐,间隔距离应保持在1米以上。


6.实行“分餐制”,必须提供“公筷公勺”。每桌每批次顾客用完餐需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餐饮具实行一客一具,一用一消,餐饮具消毒后应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


7.不采购、贮存、加工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8.疫情防控未解除前,暂停接待大规模聚餐,避免人群大量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的风险。


9.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10.本告示自即日起施行,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或废止。


乌审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5日


-The End-

FM89.6汉语综合广播

来源:乌审旗发布